《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去年2月底在西灣河街頭被斬,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在庭上播放次被告黃志華與警方的錄影會面,他透露是首被告葉劍華接到「柯打」,要「教訓鴭O個人(劉進圖),有酬金鵅A揩佢兩刀」。他表示無深究背後因由,參與行兇只是出於貪心。惟辯方質疑警員曾在錄影會面前,對次被告恐嚇、毆打和利誘。
被指是刀手的次被告黃志華在去年3月17日被捕後進行錄影會面,他指約於1月底至2月初已得悉劉進圖樣貌,因為葉曾給他一張劉的單人照,以及寫有地址、車款和車牌的紙張,但全部已扔掉。
「柯打」從何來 封口「唔想講」
黃又指事件只由自己和葉「坐低商量」策劃,「係咁意揩手手腳腳」,事後每人酬金10萬元,但指至今仍未收到錢,因「諗住過鬫M險期先算」。參與錄影的偵緝高級警員張翔善曾問「柯打」從何而來,黃即封口「我唔想講喇」。
黃的大律師Martyn Richmond質疑,其實早於3月5日取得指紋結果後,警方已鎖定次被告身份,其後安排張到廣州,目的是要向公安提供兩人的資料以供盤問。張不同意,指除了向吳浩然督察報到外,無接到其他指示,又即晚返港。
Richmond續指,黃返港後曾要求見律師和致電親友,但均遭拒絕,並被警告「唔好發夢、唔使諗」,黃又曾表明不願落口供,但即被張和另一警員掌摑及搥打胸背,又對他說若果合作「就會好過齱v,否則會將他送返內地受苦,張全盤否認辯方說法。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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