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退休老翁「孫伯」在沙田曾大屋附近天橋底義務幫街坊維修單車,上月底被食環署票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及一項無牌販賣罪,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控方在未有解釋原因下提出撤回兩項控罪。裁判官陳志儉質疑食環署提出票控及沒收被告資產的做法,指「法律給予執法人員權力,但不一定執法」,被告當庭無罪釋放,所有證物獲發還,包括逾60件維修單車工具及40元保釋金。
案情指,65歲被告孫德奎在上月28日在沙田曾大屋新村一號對面行人路上,對該公眾地方的人造成阻礙及販賣。義務助孫伯的法政匯思召集人文浩正律師在庭外引述孫伯稱,當時孫伯看見食環署人員出現,即準備離開,惟執法人員叫他「繼續做啦」才留下;約兩小時後,孫伯收取街坊價值10元的零件費,食環署人員隨即票控他。
官:為何同意非慣犯仍拘控?
陳官結案時質疑食環署的做法,因案情中阻街範圍只佔1.5平方米乘2平方米,非嚴重阻街,參考過往案例,陳官明言只在罕見的嚴重阻街情況或面對慣犯,執法人員才應行使權力。陳官反問食環署控方,為何同意孫非慣犯仍拘控,勸勉執法人員多加留意行使權力的情況。
孫在庭外強調指控無理,平日義務幫街坊維修單車,只是有時收取小量零件費。無罪釋放後孫表示開心及興奮,更即場表演倒立感謝傳媒、香港單車聯盟、沙田新幹線及一眾街坊支持,他表示「睇定齱v才考慮未來會否開檔。
香港單車聯盟代表香富立表示,為陳官之話興奮得鼓掌,努力助人終得償所願,樂見孫伯無罪釋放。他會繼續爭取香港單車使用者的權益,推動單車代步的文化,力揚環保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