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兩名男子於去年9月初涉嫌在上水廣場小巴站外,向北區區議會副主席、民建聯的侯金林潑黑色油漆,案件昨於粉嶺法院提堂,吳蕙芳主任裁判官指兩被告行事是有預謀,首被告押後至9月10日裁決,次被告普通襲擊罪成,即時入獄兩個月。
案情指,24歲首被告張芹與21歲次被告羅卓義,於去年9月4日下午在上水龍琛路小巴站對開,合作襲擊侯金林。案發時羅卓義幪面兼手持一杯內盛黑色油漆的大裝汽水紙杯,走到侯金林後方,突把黑漆潑向侯,得手後棄紙杯逃去。據知,侯當時正進行地區工作,與多位村長在上水小巴總站監察小巴班次情況。事發後侯的臉、頸、胸前及雙手均有大量黑色油漆,其後獲救護車送往北區醫院院檢驗,他經清洗後並無大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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