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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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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威嚇法官 律政司將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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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寫道「狗法官正X街係事實,理應XX佢全家」。高登截圖

袁國強:須尊重法庭判決 若夠證據擬展開司法程序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自明)暫委裁判官陳碧橋日前就「光復元朗」案作出判刑時,指自本案裁決後自己不斷受到威嚇,擔心自己人身安全。特區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表示,非常關注香港法官受到威嚇的事件,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必須尊重法庭判決。他會與警方保持聯絡,如有足夠證據,會考慮採取相關司法程序。

陳碧橋早前裁定4名參與「光復元朗」行動的男女襲警及阻差辦公罪成,他日前宣讀判刑時指,自本案裁決後不斷受到威嚇,擔心自己人身安全。律政司同日發表聲明,對事件表示十分關注,重申市民有權評論法官判決,但恐嚇或侮辱法官等行為可能構成藐視法庭或其他刑事罪行,律政司將會採取適當跟進行動,不排除展開司法程序的可能性。

袁國強昨日回應傳媒時表示,非常關注香港法官受到威嚇的事件。他留意到陳碧橋判決案件後,受到一定程度的威嚇,亦留意到部分人示威時舉起的海報和照片有侮辱成分,而判刑當日,法庭外有市民大叫包括語帶侮辱性的語言。

批評不應越界 不可辱罵法官

袁國強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要維護法治,必須尊重法庭判決。市民對法官的裁決有表達意見的自由,當事人對判決不滿,應根據法庭程序提出上訴或進行其他司法程序,但任何行為、批評或意見都不應超越法律界線,包括不應人身攻擊和辱罵法官。他續指,「希望大家不要作出一些會構成藐視法庭或刑事罪行的行為或言論,因為對法庭或司法機構的尊重是我們維護法治其中重要一環,我相信大家也不希望看到香港的法治受影響。」

與警保持聯絡 盼阻問題惡化

袁國強重申,若有人的行為構成藐視法庭或其他刑事行為,律政司一定會跟進。就今次事件,律政司認為事態嚴重,會與警方保持聯絡,在有足夠證據和其他資料時,會考慮是否應採取相關司法程序,或其他適合的行動。

至於陳碧橋有沒有向司法機構作出投訴或舉報,袁國強指不方便評論具體內容。但他同時強調,不希望法官被威嚇的趨勢會變得惡劣,亦因為這個原因,律政司對這件事極度關注,希望防止這趨勢再有惡化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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