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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接獲投訴調查後,拘捕該中心4名職員。 記者劉友光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友光 杜法祖)一間健身中心的職員涉嫌以威逼手段向人客推銷會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條文,海關接獲投訴調查後,拘捕該中心4名職員,包括3名管理層和一名銷售員。今次是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去年底成立以來,首宗針對健身中心的拘捕行動。消息稱,涉案的是舒適堡健身美容中心。
涉案被捕3女1男年齡35歲至59歲,包括兩名公司董事、一名經理和一名銷售員。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該公司的兩名董事分別是老闆陸毅強和何玉華兩夫婦。被捕4人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中具威嚇性營業行為條文,全部獲准保釋候查。
已擁10年會籍 遭硬銷多10年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許偉明昨日表示,案中投訴人是一名成年女子,今年3月到涉案健身中心(舒適堡位於旺角的健身美容中心)做運動時,一位女職員趨前向她推銷10年會籍,由於女事主當時已擁有1個10年會籍,所以對新會籍完全不感興趣,並已多次清晰地向對方表明沒有興趣,然而該名銷售人員繼續纏擾女事主。
據女事主稱,該銷售人員其後要求她提供身份證和信用卡,以便查詢她可獲得的優惠,當女事主交出身份證和信用卡後,有人涉在未經女事主同意下,擅自往碌卡過賬3.8萬元辦理10年會籍,並以威逼手段要求事主接受。
職員:不能不要 給你你就要
許偉明引述女事主說,「已多番說我不要這服務,但對方說你不能不要,已過了數,以及現在不是你要不要,公司給你你就要。」對方又以「打死狗講價」去「兇」事主說「已簽了,你不能不簽名」。女事主當時在壓力下不知所措,於是簽署信用卡收據和有關合同,隨後立即向海關舉報。海關經過調查後,於上月底至本月初拘捕涉案健身公司的4名職員。
今次是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去年底成立以來,首宗對健身中心的拘捕行動,而該課至今接獲的71宗涉及健身中心的投訴中,初步調查六成並不成立,餘下個案正在跟進中。
海關呼籲消費者必須了解清楚個人的需要及經濟負擔能力,如不欲購買服務,應堅決拒絕簽署任何文件。而在作出交易決定前,也不應隨便將身份證或信用卡交予銷售人員,以保障自身權益。市民若遇到不良營商手法,或懷疑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事件發生,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商戶如使用騷擾、威逼手段等手法,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則可能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條文,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0萬及監禁5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員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觸犯,管理人員也須負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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