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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去年非法「佔中」期間阻差辦公的無業女子梁玥晴,昨日被裁定表證成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無業女示威者於去年非法「佔中」期間,涉嫌沒有聽從警方的指示離開添馬公園,被控兩項阻差辦公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裁決。
報稱無業的女被告梁玥晴(38歲),被指於去年10月15日,在添馬公園近龍和道警方進行清場期間,涉嫌沒有聽從警方的指示離開,被控兩項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
女警:曾兩度勸被告離開
案中兩名被梁阻礙的女警楊金蓮及岑樂君昨日上庭作供。楊指被告沒有按照警方的指示離開。辯方稱因她沒有警誡被告離開,楊則解釋她身旁的警員已作出警誡。另一名被阻的女警岑樂君則指曾兩度勸被告離開,惟被告掙扎,令她扣上膠手銬時更困難。
裁判官昨日裁定被告表證成立,但梁沒有上庭自辯,惟申請將特區行政長官的一篇標題為「堵路影響嚴重、盼能改去公園」的網誌呈堂,指文中曾提及希望市民能到較大的地方集結,包括添馬公園以避免交通擠塞,惟裁判官拒絕其申請,稱「特首辦發佈唔代表法庭接納為事實」,又解釋網誌可在3小時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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