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警方近日進行連串打擊利用手機應用程式召喚「白牌車」服務,包括GoGoVan貨車及Uber私家車服務。警方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在上月9日進行代號「破繭」的放蛇行動時,拘捕兩名GoGoVan貨車司機。其中一名司機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承認一項「駕駛/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罪名,被判罰款2,500元及停牌12個月。
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指,為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因此沒有有效第三者保險的汽車並不能載客。
44歲被告李紀德昨日出庭時沒有律師代表,他求情時指自己是長期病患者,早前曾做換腎手術。由於健康問題他不能從事搬運工作,只能成為職業司機。若被判停牌會嚴重影響其收入。他稱因有一段日子生意淡薄,因此「博一次」接載沒攜貨的乘客。
事發當日,警方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兩名警員「放蛇」喬裝乘客,使用GoGoVan手機應用程式召喚一輛輕型貨車由荔枝角前往紅磡。其後臥底警員收到被告來電,警員表明自己沒有攜貨,只有兩名乘客。
被告得悉後沒有拒絕接載,並應要求到達荔枝角。當被告將警員送達紅磡並收取65元車資後,警員即表明身份把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經警方調查後發現,貨車在蘇黎世保險所購買的第三者保險並不適用於客貨車。而運輸署亦證實客貨車並沒有出租汽車許可證,被告在本月5日正式被落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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