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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位於長沙灣的辦事處昨日沒有營業。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繼警方前日採取行動,拘捕手機應用程式提供出租車服務公司Uber的5名白牌車司機,以及拘捕辦事處3名職員後,警方昨日繼續展開拘捕行動,再拘捕兩名司機。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警方收到投訴,經過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採取拘捕行動;而在拘捕行動後,警方獲得新證據,將再諮詢律政司意見,不排除會再有拘捕行動。
警方前日在以手機應用程式提供出租車服務公司Uber位於長沙灣及中環總辦事處搜證,3名職員涉嫌教唆私家車司機非法載客取酬被捕。警方又「放蛇」拘捕5名私家車司機,涉嫌非法用私家車載客取酬,亦未有購買第三者保險。警方消息透露,被捕8人獲准保釋外出。
警方昨日下午再次「放蛇」,透過Uber租用兩輛私家車,當私家車抵達「目的地」九龍塘又一村海棠路後,警員確定司機已扣除信用卡的付費後,隨即表露身份拘捕兩名司機。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 警方早在數個月前收到投訴,指Uber提供無載客許可證的車輛接載乘客,遂展開深入調查及搜證,經諮詢律政司初步法律意見、以及保險業界第三者保險的意見後,決定採取拘捕行動。在拘捕行動後,警方獲得新證據會再諮詢律政司意見,不排除會再有拘捕和檢控行動。
盧偉聰又稱,Uber涉嫌提供無載客許可證的車輛接載乘客,而無載客許可證的車輛一旦載客,便會喪失第三者保險的保障,若遇上交通意外,會對乘客、行人和其他駕駛者構成非常嚴重威脅。
司機:為生計冒險接單
昨日有Uber司機表示,因擔心警方再有「放蛇」行動而被捕,暫時不會接單;但亦有司機稱,他們靠接載乘客來維生,為了生計,不排除繼續冒險接單。
投資署:Uber疑違法刪網頁
投資推廣署發言人昨日回應移除Uber網上個案一事時稱,利用手機程式的訂車服務,在香港的法律規管下,有合法的經營方式和空間,但並非所有用手機訂車服務都符合香港法律,但因Uber現涉嫌在合法範圍外經營,署方決定刪除有關個案的內容。
發言人補充,投資推廣署的職能乃鼓勵及支援海外及內地公司在香港設立及擴充業務,他們致力確保受助公司知悉其行業的法例要求,有關公司亦有責任釐清其業務符合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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