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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昨點名譴責7藥店茷,圖為其中一間宗宏堂大藥坊。 梁祖彝 攝
大多數使用不良營商手法的藥房,均是以遊客為目標。曾有內地旅客到藥房購買珍珠粉時,店員初時表明以「O」計算,其後收費時竟改稱為以「錢」計算,令原先價值約1.5萬元的珍珠粉,「升價十倍」至15萬元,當向店員要求取消交易時卻遭拒絕退款。個案後來經消委會介入調停後,店方願意退款10萬元作和解。
刷卡沒顯示金額 催促簽名
7間被點名譴責的店舖,今年首7個月已涉及127宗投訴,最大宗金額高達15萬元。今年5月,一名投訴人到位於銅鑼灣的大藥坊購物,藥店店員指投訴人臉色不好,因而介紹對方購買珍珠粉調理身體,並稱售價為每「O」980元,投訴人答應購買1斤。當投訴人以信用卡付款時,店員表明包裝了1斤的分量,再拿出刷卡機,讓投訴人輸入密碼。
投訴人當時指,刷卡機沒有顯示金額,店員則用手遮掩收據上的銀碼部分,並催促投訴人簽名。投訴人回到酒店後,才發現被收取了15萬元,於是返回藥店理論。店員卻指珍珠粉是以「錢」作單位,以一斤160錢計算,總額約15萬元。
投訴人強烈要求取消交易,卻遭店員拒絕退款,只以送花膠作「心意」。投訴人其後因不滿藥店刻意隱瞞貨品售價,到消委會投訴,經介入調停後,藥店願意退款10萬元和解。
切片拒退 被迫貴價買花膠
另一個案的投訴人到藥店購買元貝時,店員向她推銷花膠,更表示如購買花膠可獲贈半斤元貝。投訴人查詢花膠每斤的售價,店員表示「780元」,投訴人再確認是否每斤780元時,店員則回應「香港的一斤等於16O,價格已很便宜」,隨即拿一斤花膠去切片。
店員其後再向投訴人推銷鮑魚仔,投訴人查問每斤售價時,店員稱「508元」,投訴人再確認是否以斤計算時,店員沒有回應,只稱若買半斤鮑魚仔,可獲贈半斤元貝,然後便把半斤鮑魚仔拿去切片。
投訴人結賬時,店員拿出單據,投訴人在沒為意下,便以信用卡付款,但店員稱交易失敗,並向投訴人拿取另一張信用卡,結果仍是失敗。
投訴人在細看賬單時,發現金額竟為1.7萬元,店員便解釋貨品是以「O」計算。投訴人要求取消交易,但店員拒絕並稱花膠及鮑魚仔已切片,不能退貨。投訴人表示沒有足夠金錢支付,店員表示願以八折收費,最終投訴人以兩張信用卡付賬,另加1,000元現金,共付15,060元。投訴人其後亦因為不滿藥店的營商手法,向消委會投訴。
■記者 葉佩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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