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威爾斯醫院一名急性中風病人於本月25日去世後,捐出其腎臟、肝臟、心臟及雙肺。然而,院方其後發現捐出的腎臟有癌細胞,因此暫停肝臟移植手術,但已開始的心肺移植則繼續進行。醫管局新界東聯網器官移植委員會主席李錦滔昨日於一電台節目中表示,事件是不幸,並非醫療失誤。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則指,部分腫瘤體積較小,未必能在檢查中發現,希望大家能諒解。
李錦滔指器官有做足檢驗,其中腎臟曾進行超聲波掃瞄,看不出腎臟有不妥,而檢驗尿液的紅血球及蛋白尿都沒有問題。他稱,直至腎臟被取出後,才發現背面有一個少於1.5厘米的腫塊,重看超聲波亦未能看出,他形容今次事件非常罕見。他解釋,因捐贈者的身形較大,有機會在超聲波中看不到腫塊,但他強調若事前知道捐贈者患癌,便不會使用其器官。
對於有病人組織質疑,為何超聲波都看不到腫塊,李錦滔指根據國際專業指引及慣例,都是用超聲波檢查器官,至於是否要再多做檢查,他則認為必須衡量檢查對各器官及病人的影響。
高永文:腫瘤細未必查得到
高永文昨日回應指,現今科技雖然發達,但在器官移植的安排上,未必有很多時間,必須在較緊張的時間下完成必須的檢查工作。他說,在今次事件上,醫護人員已按指引完成所有的檢查,但部分腫瘤體積較小,未必能在檢查中發現,希望大家能諒解。
高局長又稱,將來會視乎能否在緊急的情況下,加入其他的檢查程序,以便減低發現不到體積較小腫瘤的機會。
另外,醫管局行政總裁梁蠸慦磳隉A器官捐贈過程依足標準,亦看得出醫護人員十分謹慎,在移植前已再作化驗,並即時跟進處理。他稱,醫管局將來會研究會否有其他化驗項目以減低風險,他亦就事件向病人家屬致歉。
醫管局發言人表示,於2007年及2012年,有8人接受器官移植手術後,發現捐贈者的器官有癌細胞,當中7人仍然在生,並無發現患癌跡象,另外一人則因其他原因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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