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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 國
為什麼要訂立標準工時?自然是保障打工仔了。訂立了標準工時,打工仔每周上班的時間,便固定了,超過的部分就要補水。不過,最近看到新聞指出,如果標準工時訂在每周四十四小時,企業需要補水的負擔,可能高達一百億,有些公司負擔不下便會轉盈為虧,預計會有七千間公司因而倒閉。
我從事新聞工作近三十年,對我們這些新聞人來說,什麼叫工時,是以前想都未曾想過的。因為新聞事件時時刻刻都會發生,萬一在工作時間以外發生的事件,難道就不聞不問?除非是在報館做編輯,那就是在特定的時間內,完成編務工作就沒事了。如果是記者,特別是做專題採訪的記者,那可是隨時隨地都在看新聞、想題目、找題材,而工時,包不包括動腦的時間?
我記得當我做到總編輯的時候,除了睡眠時間之外,只要睜開眼睛,便要看遍各報,看看有沒有新聞遺漏了,還要比較他報的寫作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再來就是盯�茼釣S有新聞發生。記得當時的老闆說過一句話,做總編輯睡覺的時間自然很晚,但第二天卻不能晚起,而且一定要早起,看完其他報紙之後,如果要交代工作,就要先交代,然後再去睡個回籠覺。所以,新聞行業的標準工時該如何釐定?
我現在在大學做兼任講師,那是論幾節課來計酬,就沒有什麼工時問題了。但是,如果是專任教授呢?是否每天依工時多少來留在學校?留在學校除了上課之外,做些什麼呢?改作業?見學生?備課?但是有時學生喜歡在放學後才找老師,那時間如何計算?而備課,依我的經驗,都是在上課前的晚上準備的,因為確保不會忘記。那晚上的時間又如何計算?
還是農業社會比較單純吧?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不必去計算工時,因為時間都是自己的,多勞就多得。在工商業的社會,老闆和勞工的關係就大不一樣,因為有酬勞的時間是老闆的,沒報酬的時間才是自己的。想多勞,老闆不讓,就不能多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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