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起孤兒院寄養成長 官同情不幸惟難減刑判囚68月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20歲無業少女去年6月在旺角一幢大廈遇警截查,被搜出約75克冰毒,她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販毒罪後自揭坎坷身世,原來16年前她年僅4歲時,其父母在屯門大興h發生爭執,母將其父殺害及肢解屍體後,以鹽醃存入鐵箱,其母因誤殺判囚10年,少女因而在孤兒院及寄養家庭中長大,及後誤交損友而犯案。她昨步母後塵被判入獄5年8個月。
暫委法官潘兆童判刑時指,雖同情被告的不幸背景,但並非減刑因素,惟被告知錯、對未來有方向,希望她能說得出做得到。亦提醒她有寄養家庭母親的關愛,並不孤獨。
寄養母探望 盼「親生女」改過
20歲被告易詠瑜昨於犯人欄內聽取判刑後表現平靜,判刑前曾多番望向到庭支持她的寄養家庭母親黃女士。其於判刑後到羈留室探望易女,表示接受判決,又謂視易如「親生女」,相信她會改過。
潘兆童暫委法官昨聽取辯方律師求情及索閱被告的心理及背景報告後,休庭近兩小時得出判決。潘官判刑時引述報告內容,指被告智力偏高,但偏向反叛,需要別人的關愛,而母親的離棄令她對人持敵視態度,不懂得與他人建立關係,又指出被告於2010年終止在寄養家庭生活後,對其心理造成壓力,抗拒遵從社會規則,認為被告應在獄中續接受心理治療。
願重新改過 官冀說到做到
潘官又指雖同情被告有不幸童年,成長路程較崎嶇,但販毒乃嚴重罪行,不能因此作出輕判,亦認同被告於求情信中指出,其特殊背景並非犯案藉口。法官對於被告的積極態度感到安慰,她亦知道自己未來的方向,希望她可以講得出做得到,又特地勉勵她有寄養家庭愛惜,其實並不孤單。他亦接納涉案的部分毒品是被告自用,故採納8年6個月的量刑起點,加上認罪扣減部分刑期,判監5年8個月。
案情指去年6月23日,兩名警員巡經旺角界限街建福大廈,看見被告手持一個膠袋,看到警員便轉身走,上前截查時在她身穿的黑色外套檢獲兩包約75克、市值約4.3萬元的冰毒。
辯方大律師林芷瑩求情時指,除被告曾於2009年在「麥當勞」快餐店干犯盜竊罪行,最終被警司警誡一事之外,其報告內容均為正面。又指被告母親於眾人面前從不承認親女,只介紹她為親戚,相反被告與寄養家庭感情深厚,又指被告的女社工察覺她在還柙期間表現「清醒」,認為她願重新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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