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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丹藜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表示,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是「一國兩制」之下的一種嶄新的地方政治體制,對應的是單一制國家中享有高度自治權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和地方政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都是來源於中央的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構設置及其相互關係的決定權、政治體制發展包括普選制度的最終決定權,都是中央所擁有的。張曉明主任近日的講話是對香港及時必要的提醒,值得香港各界反思,應盡快扭轉困擾香港多時的不合理、不正常的現象。
張曉明對香港特區政制的論述,讓人更清楚地認識,香港是中央轄下的地方政府,不是聯邦制國家的一個邦,更不是獨立國家。少數人鼓吹香港實行「三權分立」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否認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這是一廂情願。香港回歸後實行「一國兩制」,香港原有法律基本獲得保留。這體現中央政府、中華文化厚德載物的包容,也是出於確保香港平穩過渡、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考慮,但不意味�荂u司法獨大」,甚至可以借「司法獨立」的名義抗拒中央對港的管治。
香港從不實行「三權分立」
對於行政長官,基本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特首就職誓詞包含以下重要內容:「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當然受中央政府領導;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則是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
對於立法機關,立法會議員的誓詞是:「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一國兩制」下,就任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效忠香港特區,是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具體表現。
對於司法機關,基本法第四章第四節第九十條規定:「除本法第八十八條和第八十九條規定的程序外,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或免職,還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司法誓言:「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法官/ 司法人員,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盡忠職守,奉公守法,公正廉潔,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為香港特別 行政區服務。」
必須制止不合理、不正常的怪現象
縱觀古今中外,盟誓都是莊嚴的事。美國有違背誓言罪,中國最古老的典籍《尚書》保存了3000多年前的重要誓言,例如周武王與諸侯合兵伐紂,在盟津大會諸侯時的《泰誓》,至今在黃河岸邊還留下歷史地名「孟津」。香港有人對張曉明的講話斷章取義,偷換概念,頑固抗拒中央對港的管治,對得起自己所發的誓言嗎?
近年來香港出現的怪現象不能不令人憂慮,違法「佔中」禍港殃民,但失敗至今近一年,「佔中」的搞手、參與者並無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有人在足球場上公然噓自己國家的國歌,大學生野蠻衝擊校委會、「反水客」驅趕內地遊客等等,這些都與法治文明背道而馳,不利香港與內地關係良性發展,不利香港繁榮穩定。張曉明主任近日的講話是對香港及時必要的提醒,值得香港各界反思,應盡快扭轉這些不合理、不正常的胡作非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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