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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報稱侍應的網台主持人鄭永健,涉嫌透過提供金錢利益誘使他人參加今年的區議會選舉,於今年7月8日至18日期間向4名人士提供利益,誘使他們參選或令其他人士參選,以攤薄其他參選人選票。鄭前日被廉署起訴5項選舉舞弊罪名。案件昨提堂,但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獲准擔保外出候審。
控方在庭上不反對未有律師代表的被告鄭永健(31歲)擔保,但鄭一時稱「唔知邊度有警署報到」,一時又要求更改警署報到日子,被裁判官溫紹明斥:「我問你係出於禮貌,唔係俾你揀!有得揀,邊個咁得閒鍾意去警署報到!」
溫官更稱鄭永健可以不申請擔保,還押至8星期後再見。鄭聞言後即道歉,最後獲准以3,000元現金保釋,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及法律指示。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指鄭永健涉嫌選舉舞弊,遂展開調查。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今年7月8日至18日期間,藉非法提供利益而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向黃學禮提供共40萬元,作為黃在2015年區議會選舉某選區中參選的利益,及誘使他令一名第三者參選。另外3項控罪指鄭涉嫌於2015年7月12日至8月17日期間藉非法提供利益而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分別向梁頌恆、曾學霖及王進洋3人分別提供15萬元及兩筆沒有指明款額的金錢,作為他們令第三者參選今屆區議會某選區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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