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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業普遍支持立法規管食油,但認為廢食油回收市場未成熟,不應納入發牌條件。 資料圖片
新聞撮要
去年強冠「地溝油」風波導致人心惶惶,港府因而為規管食用油品質及就廢食油回收進行公眾諮詢,諮詢期於本月6日屆滿。有飲食業團體調查發現,約75%食肆經理同意港府立法規管廢食油,有業內人士希望港府與業界溝通及加強宣傳,令業界對議題有更多認識。■節自《食肆處理廢食油 反對納發牌條件》,香港《文匯報》,2015-10-7
持份者觀點
1. 香港飲食業聯合總會:支持立法,但反對將處理廢食油納入食肆發牌條件中。現時廢食油回收市場未完全成熟,增設有關發牌條件是把責任推到食肆身上。
2. 香港食用油進出口商總會:業界一向按國際認可標準採購食用油脂,已有足夠安全標準。立法建議中,要求進口商提供官方食油安全證明並不可行,擔心會誤墮法網。
3. 香港食品業總會:食油是低風險的食品,認為沒有必要針對食用油特別立法,擔心今次開先例後,日後不同的食用產品都要立法規管。
4. 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陳肇始:去年發生台灣劣質豬油事件後,不論立法會及公眾都強烈要求政府加強保障食油安全,因此希望設立專項法例規管。
多角度思考
1. 試總結各持份者對立例規管廢食油的意見和理據。
2. 有意見指當局不應把處理廢食油納入食肆發牌條件中,你同意嗎?■香港文匯報記者 戚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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