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要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走甩兩次 志雲真的罪成了


放大圖片

■陳志雲拉茪喜手臂離開法院,被 問是否上訴,他笑稱「交畀王喜答」。

上訴庭指原審裁定缺事實基礎 下月提訊或判囚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無邦q視前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志雲大師」)涉於2009年與經理人叢培崑串謀收受11.2萬元利益案,二人經兩度審訊均獲判無罪,律政司不服經第二度上訴,昨終獲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上訴庭並下令原審法官改判陳志雲及叢培崑二人罪成及進行判刑,二人有機會面對監禁式刑罰。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在區域法院提訊,陳、叢二人各獲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不得離港,但無須交出旅遊證件。法官又下令撤銷原審的訟費命令,發還原審法官重新考慮。

56歲的陳志雲昨得悉裁決後表現冷靜,仍保持微笑,他在法庭逗留了約兩小時後,在好友王喜陪同下離開,被問及心情如何及會否上訴至終審法院時,僅笑稱「無咩特別狫縑v及「交畀王喜答」,之後又改口笑稱王喜不代表他。再被追問現在是否「假的真不了」、是否怨恨無貝恅控o被律政司針對,他均沒有回應。

是否上訴終院 「大師」未決定

對於會否上訴至終審法院,代表陳志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則回答「未決定」及「有機會」。而律政司昨日回應指,由於聆訊仍未完結,現階段不宜對案件作任何評論。

上訴庭昨頒下判詞,指原審法官潘兆童裁定陳志雲得到無阱q許收取報酬有「合理辯解」,屬於錯誤,缺乏法律及事實基礎。因此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下令原審法官裁定陳及叢串謀收受利益罪成及判刑。

判詞指,證據顯示陳志雲於2008年6月至2010年1月間曾20次出席外間工作,其中18次收取報酬,只有9次知會其直屬上司。原審認為陳過去的外間工作獲批,所以無言蟡眶M批准他參與涉案的《志雲飯局》環節並收取報酬。

官指原審拒納李寶安證供是錯誤

惟上訴庭指陳的過往工作,都是與無邢~務無關的外間工作,而其上司、即無邑偎恔`經理李寶安曾供稱,若陳參與與無邢~務有關的工作,無角ㄦ|批准他向第三者收取報酬。上訴庭認為原審拒絕接納李的證供,是沒有根據及錯誤的。

上訴庭續指,陳及叢的辯解離不開無芋u知道」或「默許」陳演出涉案的《志雲飯局》,但根據《防止賄賂條例》,代理人必須向主事人申請及取得許可。若法庭輕易容許一些未符合規定的人將收取秘密報酬合理化,將會把明確的立法意圖毀於無形。如陳認為他無責任及無需要向無言蚑苳峔得許可,是他對法律無知或誤解,但一名被告對法律的無知或誤解,不能構成有效的答辯理由。

擾攘逾5年 律政司二度上訴

陳志雲被指於2009年任職無邦q視業務總經理期間,與經理人叢培崑串謀非法收取11.2萬元,作為出席無谷野鷋s作的奧海城除夕倒數活動《志雲飯局》環節報酬。陳志雲自2010年被廉署檢控後,案件在區域法院與高等法院上訴庭之間來回,至今擾攘逾5年。

律政司今次已是第二度上訴,2011年區域法院判陳志雲無罪,律政司不服上訴,上訴庭當時已將案件發還重審。但2013年原審法官再次裁定陳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之後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要求上訴庭裁定原審法官犯錯,昨終於得直。

陳志雲目前為商業電台的首席智囊,商台昨日發表聲明,表示由始至終都相信陳志雲的個人誠信,他仍是商台的首席智囊及節目主持人,如果陳志雲有任何需要,可隨時申請休假。

相關新聞
激進扮斯文 區選博當選 (圖)
快咇街站半小時只影相 (圖)
935提名有效 68人自動當選
13人順時勢 委任轉戰直選 (圖)
未來之星慶10歲 首誕「十大傑星」 (圖)
走甩兩次 志雲真的罪成了 (圖)
「海皇星」號尾翼機房損毀 (圖)
蠱惑櫃機再現 澳門拘兩人 (圖)
當局研應變 防封橋重演 (圖)
港研發內地製 電動巴料明年應市 (圖)
駐港部隊演習陸海空城市特戰 (圖)
「思路」民調:七成認需「中間力」 與中央溝通免撕裂 (圖)
習近平晤荷國王 強化務實合作 (圖)
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北京舉行 (圖)
李克強月底出席首爾中日韓峰會 (圖)
東莞官方否認出現企業「倒閉潮」 (圖)
阿國7.8級強震240死 女校人踩人 (圖)
歐盟17招 紓緩難民潮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要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