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天壯 新界社團聯會(新社聯)副理事長
自從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否決任命陳文敏擔任港大副校長後,反對派及部分學生團體不斷借題發揮,作出愈來愈多不合理的政治要求,例如要求廢除特首作為政府資助大學必然校監的既有規定。在政府委任何君堯及陳曼琪等人為嶺南大學校董之後,嶺南大學學生會以他們曾經反「佔中」為由,反對他們出任校董。他們更在校董會開會之時,圍堵校董會,有人更企圖闖進校董會會議場地。另一邊廂,中文大學也有類似的情況出現,中文大學校董會主席鄭海泉任期屆滿,中大學生會要求下任校董會主席的任命要得到學生批准,甚至要求校董會內增加學生代表。
然而,學生們的訴求值得商榷。首先,回歸前由港督、回歸後由特首擔任政府資助大學的必然校監是香港傳統,一直沿用至今,行之有效,在現制度下,香港各大學均取得了國際高度認同的發展成就。何況,受政府資助的大學牽涉大量公帑支出,行政長官作為香港及特區政府的最高負責人,有必要擔任校監以象徵政府對大學的監督,這是職責所在,也顯示政府對大學教育的重視,具有重要意義。
此外,校董會成員固然應受到社會各界及師生的認同,但絕不等於要受到學生和政黨的政治審查。倘若反「佔中」人士不宜擔任大學校董,難道支持違法「佔中」的人士就適合嗎?反對「佔中」的根本原因是維護法治,怎可能成為反對出任大學校董的理由呢?何況,大學有眾多持份者,學生只是持份者之一,而非唯一,我們需尊重學生的意見,但不可能由其批准。
事實上,現時各大學的校董會或校委會內均有至少一名學生代表,加上傳媒的積極監察,學生們有足夠的渠道把聲音帶入大學的管理架構內。相反,如委任更多的學生,又是否需要相應委任更多的其他代表呢?不然的話,如校董會內過分傾重學生代表,會否影響校董會的有效運作及學校行政?既然現時的制度行之有效,成效有目共睹,筆者認為改變校董會組成的理由並不充分。
無庸諱言,圍堵及衝擊大學管理層的歪風不可取,絕非解決問題的合理辦法。大學生作為社會未來的棟樑,難道他們期望香港將是「靠人多」、「講拳頭」的社會嗎?筆者對香港的大學生充滿寄望,期望他們能多一點理性,少一點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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