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偽造遺囑案 陳振聰上訴失敗 律師:會上訴至終院


商人陳振聰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以圖獨吞830億財產被判囚12年,陳不服定罪及認為刑期過重,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昨日裁定陳振聰就推翻定罪及減刑上訴均敗訴,維持原判。記者即埸隔茈リH欄詢問陳振聰有否感失望及會否再上訴 ,陳只點頭報以微笑,其胞弟陳振國表示對今次裁決有點失望。陳振聰的代表律師則表明誓會繼續上訴至終審法院。

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就律政司向陳振聰索取上訴的訟費,下令雙方須在10日內向法庭提交書面陳詞。

上訴庭昨日頒下長達162頁的書面判詞,逐一反駁陳振聰的上訴理據,首先就陳指不應把其說過的謊話呈堂,且原審法官未有向陪審團解釋謊言能否支持控方的指控。

上訴庭指,有關謊言是陳蓄意和處心積慮所說,應成為呈堂證據,可讓陪審團判斷控辯雙方在案中的關鍵爭議,即陳與龔兩人的真正關係究竟是親密戀人抑或是風水師和客戶。

上訴庭又指,在一般情況之下,法官須向陪審團逐一指出每個謊話是否足以支持控方的案情,但辯方在原審時沒有提出相關要求,若原審法官逐一向陪審團指出這些謊言,陳亦會作出投訴及埋怨原審法官為控方做多一次結案陳詞。

上訴庭指原審法官引導清楚

就陳要求在上訴期間加入新證據,主要是抨擊原審證人梁錦濠的證供不可信,聲稱梁為華懋作供以換取低於市值的新界地皮。但上訴庭認為此點早於爭產案時已處理,特區終審法院亦不批准陳就爭產案終極上訴的許可。況且,指控梁在庭上呈交的梧桐寨村村長古漢鵬的信件簽名屬假,只是古的一面之詞,古漢鵬也沒有在原審時被傳召出庭作供。上訴庭指古的證供前後不一,又曾向陳的家人暗示想收取補償或報酬為陳作供。至於蕭炎坤已兩度向警方表示梁在法庭上所說為真話,故拒絕加入新證據之要求。

對於陳投訴原審法官對審訊前的負面報道未有給予陪審團足夠指引,令陳未能得到公平的審訊。上訴庭認為陳就爭產案申請特區終院上訴許可被拒之後逾一年半才審理,已相距一段長時間,原審法官提醒陪審團不要理會對陳的負面報道指引已十分足夠。

在判刑方面,上訴庭指,原審法官錯誤以兩項控罪最高刑罰監禁14年為量刑基準,正確應用監禁13年,但原審法官以陳振聰避免提出不必要爭議令審訊時間縮短一半,及控方檢控延誤為由給予減刑兩年,兩罪同期執行,即囚12年。上訴庭認為,案件拖延是陳振聰咎由自取,因他自己選擇先在裁判法院展開初級偵訊,拖延是陳自己一手造成、惟控方並無延誤檢控,故應只減刑一年,因此仍裁定陳應被判監12年。

聞敗訴神情呆滯 周日獲妻兒探望

陳振聰昨日在聽聞上訴失敗後神情呆滯,並隔茈リH欄與代表律師交談,事後其律師到法院囚室與陳振聰商議上訴至終院的程序。陳振聰胞弟陳振國對傳媒透露,陳妻剛在周日帶同3名子女到赤柱監獄探望父親。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相關新聞
紀文鳳斥陳文敏 引外力脅迫校委 (圖)
紀文鳳聲明:道德淪亡 令人痛心 (圖)
新聞鏈接:本報率先揭 關注組恐嚇校委 (圖)
港大取得禁制令 商台撤除錄音
特稿:反對派不擇手段推陳上位
各界:有組織洩密形同公審 (圖)
馮敬恩拒接本報查詢電話
羅范:洩密無道 狺洮H
戴耀廷稱洩密是否恰當「看環境」 (圖)
承認「佔中」滿月已呈敗象
港府委任港大三校委 (圖)
港大學生通過兩項議案
李慧k:創科融入傳統產業助「升呢」 (圖)
羅太:居安思危 創科提優補缺 (圖)
黃友嘉憂港欠人和 籲聚焦會展創科 (圖)
林建岳:「鬆綁」內地客「網簽」振旅業 (圖)
旅業界倡長策規劃 多元化增競爭力 (圖)
張謙華倡先進科技規劃機場交通 (圖)
哈永安:興「嶼」促就業 為青年創機會 (圖)
黃家和倡「三反五新」 推「餐飲革命」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