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拉布「四丑」昨日聲言,會就財委會主席陳健波的「剪布」決定提出司法覆核。陳健波引用法院的判例,指財委會主席有主持會議的權力,包括控制會議過程,也有權終止辯論,法院不應干預主席行使權力的方式。
「四丑」之一的黃毓民聲稱,將會就陳健波的剪布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更聲言會不惜一切,就算上訴到終審法院也「在所不惜」。「長毛」梁國雄也稱,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的權力由香港基本法所賦予,但財委會主席的權力來自立法會議事規則,故陳健波「沒有權力」禁止議員行使議事規則第三十七A的權力,即在會議期間提出臨時動議,故將就此提出司法覆核。
黃覆核主席權力曾輸官司
陳健波回應指,黃毓民有權提出上訴,但財委會去年6月審理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期間,黃毓民就曾因不滿時任主席吳亮星的裁決,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在10月進行聆訊時,法官區慶祥在判辭中指出,根據普通法,法庭不會干預立法機關的內部事務,除非香港基本法條文要求法院插手。
區慶祥當時又引用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指財委會主席有主持會議的權力,包括控制會議過程,也有權終止辯論,法庭不應干預主席行使權力的方式。陳健波指出,法院的判決很清楚,就是財委會主席有權「剪布」,又指黃毓民當日輸掉官司時,立法會作為勝方並沒有向其追收15萬元的堂費,希望黃毓民知所進退,不要再浪費公共資源。
他補充,自己未來會向拉布議員解釋議事規程的內容,同時也會向特區官員「施加非常大的壓力」,要求官員在回應議員提問時必須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