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聆訊昨日踏入第九天,負責管理啟晴h工程的房屋署總建築師嚴汝洲繼續出庭作供。委員會代表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展示由水喉分判商提供的送貨單據,指內有未獲房委會審批、且未標示為無鉛的物料進入啟晴h地盤,質疑房署為何未有發現。嚴汝洲回應指,所有建材承建商均有責任核實物料符合規定。
石永泰昨日盤問嚴汝洲時,展示由「何標記」水喉分判商提供的送貨單據,指雋景建材有限公司於2012年4月向啟晴h地盤的送貨單據中,不但有30綑 「FRY」無鉛焊線,亦有55磅未獲房委會審批,且未標示為無鉛的英國50力扁錫條,質疑房署若有派員到地盤巡查,為何未有發現未獲批核的焊料運抵地盤。他認為,「文件睜大眼就可以看到」,相信只要有機制「望望張單」便會發現。
嚴汝洲回應指,制度上未有硬性規定房署檢查送貨單中的焊料是否含鉛,又指地盤工作量大,須考慮人手分配,強調所有建材承建商均有責任核實物料符合規定。
他又說,鉛水事件曝光前,並不知道作為榮昌h工程總承建商的保華聘請「金日」為其水喉分判商,但承建商自行選擇分判商是業界慣例。他重申,承建商有責任監督工程以符合合約要求,認為保華是違反合約條例,使用未經許可的含鉛物料。
承認無特定人跟進世衛標準
保華建築代表律師麥高義援引世界衛生組織食水含鉛指引早於1958年制定,其後至少經6次修訂,質疑房委會無人跟進及更新該標準。被問到房委會哪個部門負責跟進有關標準訊息時,嚴汝洲指,現時並無特定人物負責。在委員會主席陳慶偉多番追問下,嚴汝洲指可交給其部門處理。
石永泰質疑水務署堅稱,須放水數分鐘才可抽取水樣本的做法。他引述英國生物學及毒理專家John Fawell、科技大學副校長李行偉初步報告指出,根據國際ISO 5667-5指引,若要檢驗金屬物對食水水質影響,應取「頭浸水」。他又列舉多個國家及地區的驗水指引,如英國及美國均在開喉後抽一公斤食水;日本則是先抽水5分鐘,等待15分鐘後再抽一次水,認為食水在喉管內經過一輪流通後才抽水檢驗,其金屬量缺乏代表性,未能反映對飲用者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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