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禮春
對於我們這些上世紀五十年代的人來說:在中國,單位太重要了!生活在一個好單位,就如同生活在「福窩」;而生活在一個差單位,就如同生活在最低層的一間四面徒壁的破屋。
一九八五年,我作為文化人才被市文化局從工廠調到了市群眾藝術館。那時的我有着凌雲之氣,自以為從此有了用武之地,前程充滿了錦繡和光明,然而我很快就從憧憬的巔峰跌到了現實的谷底。
群藝館是事業單位,按規定由市財政全額撥款,但由於我生活的這座小城經濟不發達,對文化事業也就無暇顧及,每個月撥給館裡的經費差了一大截,導致館裡一半的工資都發不起。為了生存,館裡只有拿出所有的群眾娛樂活動場所來開辦「溜冰」、「舞廳」、「錄相」這些能收費的項目。我調到群藝館名義上擔任的是「創作輔導員」,本職工作應該是組織指導全市文學愛好者的創作活動,但館裡平時卻安排我們這些專業人員到「錄相廳」和「舞廳」看門收票,只有上級和市裡有什麼應急的文藝活動需要我們時,才臨時抽出來幾天。
儘管這樣,我們的工資也只有一般單位的一半,就連文化氛圍都比一般單位差,一般的單位還訂上幾種報刊雜誌,我們館卻只訂了一份黨報,而且還是局裡壓下來訂的。
進入到九十年代,一些好單位紛紛給職工新修住房,就連新婚的年輕夫妻都能分到一套單元房,而我們一家卻依然住在館裡五十年代修的一間舊平房中,每天夜裡,猖狂的老鼠就鬧得我們難以入睡;而到了每年的梅雨季節,我們這破屋就潮濕得難以下腳,所有的衣物都散發着濃濃的霉味。我們全館的職工和家屬都共用一間露天廁所,每逢雨天之際,那蛆蟲就從廁所裡漫溢出來,爬得滿院都是。我們雖痛惡這樣的居住環境,但想靠館裡能修單元住房改善我們的居住條件,那是連做夢都是奢望的。
好的單位每年會組織一些員工外出旅遊,我們不僅想都不敢想,就連上級部門組織的一些業務學習和觀摩,只要牽涉到路費和會務費,館裡一次都沒有讓我們去過。每年過年的時候,一些好的單位紛紛給職工發放各種物資和獎金,而我們祈盼的是能發全工資那就謝天謝地了。
身在我們這樣的窮單位,最要緊的是身體,倘若生了病就慘了,單位裡是沒錢報醫藥費的,生了小病就只有從口糧中摳出點錢來去買點藥;倘若生了大病,那就只有等着去見上帝了。我們單位當時有個五十歲的文化幹部中了風,他老婆每天到館裡求館長報銷點醫藥費,館長無可奈何,只有見她就躲。那個女的見沒有指望,只有上街踩三輪車為老公掙點醫藥費。
到了九十年代中期,一些單位職工的工資每月都突破了千元,而我這個已有二十五年工齡的人每月拿到手的工資僅二百五十元,被人戲稱為「二百五」。因為一些有頭腦的同事紛紛鑽營走路子、託關係調到「銀行」、「財政局」、「稅局」這些好單位,只有我這個專業人才還執着地固守在清貧的館裡。我這個人不僅單純幼稚,還死要面子,不會拉關係送錢物這一套。我生活的那座城市只有上十萬人,大部分官員我都是熟悉的,稍稍有點權勢的官員,他們的妻兒甚至兄弟姐妹都安排在好單位。而像我這樣普通的文化人和工人,其家屬子女也大都在不景氣的單位。同樣我的妻子也在一家不景氣的工廠裡,她跟我一樣不僅從沒有享受到好的福利待遇,到一九九七年廠裡倒閉前最高工資也跟我一樣,只拿到二百五十元。工廠倒閉後,妻子的單位連一分錢的生活費都發不出了。
我雖拿着比農民工還差的工資,但在本職工作上卻一刻也不敢放鬆。我曾被上一級市政府評為「黨外人士立崗建業標兵」,我輔導業餘作者的事跡被文化部辦的《群眾文化》雜誌報道,並被本市電視台拍為「專題片」。如果不是發生了一件讓我痛心疾首的事,我想我還會在清貧的群眾文化陣地上堅守一輩子。
一九九九年我們局裡的生活居住樓騰出了一套房子。我作為被市政府確定的「特殊人才」,向局裡要求解決我的住房問題,局長表面上答應我,暗中卻將房子分給了他尚未結婚的表弟。這使我幡然悔悟,別看一些單位的領導平常口中常常提到要「重視人才」,但事關自己的利益時,總是以自己的利益為重的。再加上此時兒子已到省城讀書,我一個月的工資尚不夠兒子一個月的生活費,生活的內外交困,逼得我這個年已四十七歲的中年人,只有辦了留職停薪,外出打工。
我和妻子在廣東打工四年後,終於積攢了一筆錢,正好單位要求我回去上班,我們就回到家鄉購買了一套住房。當我們搬進用自己血汗打工掙來的住房時,一些好的單位又開始給職工第二次分新房了,他們把原來花萬把元錢買下來的福利房轉手就賣了幾十萬元,這比我和妻子在單位工作一輩子加起來的工資還要多。想起同樣是人,因為在不同的單位,差別卻如此之大,我就不禁唏噓不已!
妻子的單位此時才正式宣佈破產,將廠房設備拍賣後按一年工齡四十元給工人來了個了斷。我的妻子有二十五年的工齡,只分了一千元,這在全中國的破產單位中可能稱得上是少之最了,反過來,妻子還要掏一萬餘元錢來續「社會保險」。二零零五年妻子終於開始在「社會保險」拿退休費了,也僅僅只有三百餘元,尚不到好單位退休職工的一個零頭。而就在妻子拿第一個月退休工資的時候,她卻被檢查出患有乳腺癌,不得不住院動手術和做化療,面對上十萬元的醫療費,妻子的單位已是人去樓空,向市社會保險辦詢問,答覆為:妻子的單位尚未納入社會醫療保險。為了救妻子的性命,我只有向親戚朋友們四處伸手借錢。新房的房貸尚背在身上,又背新債,壓得我難以透過氣來。
生活的艱難和壓力使我在十年前就患上了高血壓,拖到二零零五年,我又患上了嚴重的糖尿病,疲憊的身心,以及疾病的折磨,逼得我向局裡打了份報告,要求病退或內退。像我這樣五十好幾的年齡,又有三十六年工齡的老員工要放在別的單位,早就許諾條件動員退休了,而我們局裡雖同意我內退,但條件卻是要扣發我百分之三十的工資。
而當我載着很多的榮譽病退回到家中時,所拿到的薪水尚不夠每月所支出的醫藥費。如今,年近花甲的我依然在為生存問題而犯愁!嗚乎哀哉!我刻骨銘心地恨自己的命運不濟!不是生不逢時,而是生不逢好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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