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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會昨日進行了長達6小時的例會,並於晚上11時左右向記者交代部分會議內容。 記者黃偉邦 攝
葉建源縮沙不加入聆訊 港大反對三方申插手官司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香港大學校委會會議錄音外洩風波,高等法院昨處理港大延續禁制令申請。港大一方指校委會為決策機關,成員遵守保密原則是基本常識,擔心有人偷錄或公開會上內容會阻礙成員暢所欲言。而法庭要在審訊後才能決定公開該些機密資料是否符合公眾利益,新聞自由不足以構成違反保密原則的理據。之前聆訊有5名獨立人士或團體申請加入訴訟,其中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及一名港大生,今次則不再申請加入。法官林雲浩聽取陳詞後押後裁決,臨時禁制令暫時延續至有裁決為止。
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編輯劉以正、香港記者協會及《蘋果日報》申請加入訴訟,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代表陳詞。其中《蘋果日報》申請成為被告,劉以正及記協則申請以「介入訴訟人」身份抗辯。記協主席岑倚蘭及前主席麥燕庭均到庭旁聽。三方早前聯合呈交陳詞,主要引用基本法指新聞自由、公眾利益及知情權不應受侵犯。
新聞自由非違保密理據
代表港大的資深大律師Clifford Smith反對三方加入,指本案唯一可以識辨的被告只有商台,而商台早前已同意不會挑戰禁制令。《蘋果日報》指自己符合第二被告「挪用或打算發佈有關資料的不知名人士」的定義,因為若《蘋果》取得相關資料,一定會將它們公開。
Smith並申請延續禁制令,指校委會成員不能將會上內容「向全世界重播」,新聞自由不足以構成違反保密原則的理據。法庭要在審訊後才能決定公開該些機密資料是否符合公眾利益,應暫時延續禁制令至審訊結束,避免有人在未獲授權下將資料公諸於世。若資料與公眾利益有關而非「兩三日的煽情」,傳媒大可之後才公開。
《蘋果日報》的代表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昨代表三方反對申請,指校委會在9月29日的會議上「由無原因變成提出差劣原因」,否決委任唯一獲提名的陳文敏任副校長。公眾焦點是否決委任的原因,以及為何多位香港知名人士情願職位空缺都不願委任唯一人選,事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及知情權。
李柱銘死撐公開無損港大利益
李指「新聞等多一日都嫌遲」,何況要等審訊完結後才可公開資料?港大作為公營機構,有責任就其決定向公眾解釋,他反問港大申請禁制令「是為了港大好,抑或為了避免某些人丟臉?是為了挽救某些人的面子,抑或為整件事好?」
李又指,學生會會長馮敬恩交代否決委任的原因是向公眾盡責,又稱有港大校委曾提出否決委任的合理原因,但馮沒有公開,公眾更應知道,公開該些資料亦不會損害港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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