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昨日繼續聆訊,由負責清河h一期、彩福h、紅磡h二期的房署總建築師樂素芬作供。委員會代表律師許偉強質詢,何以地盤放置樣辦板,展示獲房署審批的水喉部件及不同配件等,署方職員卻不檢查焊料。樂素芬重申事發前對焊料含鉛認知不足,否則會按樣辦板逐一檢視。
委員會代表律師許偉強,引述涉事承建商有利建築的書面供詞,披露負責水務工程的明合有限公司,於每個地盤均放置一塊樣辦板,展示獲房署審批的水喉部件及配件、焊線及松香膏等,該樣辦板放在房署駐地盤的辦公室,以便房署人員知悉。許質疑,房署職員不檢查焊料的行為,有如違背展示樣辦的設立目的。
樂素芬回應指,房署無要求承建商提交焊料樣本,重申事發前對焊料含鉛認知不足,否則會按樣辦板逐一檢視。她又指,即使署方不作檢測,承建商亦不可亂用物料,而署方一直相信承建商會進行把關工作。
許偉強又提到,在複雜工程,房署會安排指定分判商,但相較簡單如水喉工程,則可由承建商自選分判商。許偉強問樂素芬,房署是否不會要求查看水喉分判商合約。樂素芬表示,因應2006年發生分判商德信建築欠薪事件,房署其後在工程合約中加入條文,要求承建商提交分判商合約原文。不過,樂素芬無正面回應,房署曾否要求其負責的數個「鉛水」屋h,作出相關要求。樂素芬今日繼續出席作供。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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