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4月結業、唯一提供緬甸外傭中介服務的金邁國際僱傭中心涉未有按照顧客要求,於去年隱瞞外傭曾在港工作4日的履歷,被控商品說明條例中「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罪」,公司及經理林淑玲(56歲)昨認罪分別判罰8,000元及4,000元,另須向顧客賠償約1.1萬元損失。
海關發言人表示,本案是自2013年經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實施以來,第二宗僱傭公司被裁定以上控罪的個案,海關歡迎法庭的裁決,並呼籲商戶遵守法例,要先核實資料正確才發放予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