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社民連」主席梁國雄「長毛」被揭「收黎金自肥」後,香港文匯報獨家調查發現,原先以有限公司形式運作的「社民連」,2013年突然主動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清盤,並於去年2月正式解散有限公司,改為以社團形式運作。碰巧的是,「長毛」隨即在同年6月被揭收取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第二筆50萬元的捐款。當時,有法律界及會計界人士質疑,由於社團無需提交核數師報告及公司年報,透明度比有限公司為低,質疑社民連這種「金蟬換殼」手法,有逃避監管、隱瞞捐款來源之嫌。
公司改社團 更易瞞財源
為求欺騙全港市民,「長毛」不單屢改口風隱瞞事實外,更離譜借「金蟬換殼」手法,以逃避監管及隱瞞捐款來源。去年8月6日,本報獨家調查發現,「社民連」早於2010年12月10日成立「擔保有限公司」,名字為「社會民主連線有限公司」,但於2013年7月5日,「社民連」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有償債能力證明書」,展開自動清盤程序,並由兩名公司董事簽名,包括時任外務副主席吳文遠及前主席陶君行。
去年2月25日,「社會民主連線有限公司」正式解散,自此,「社民連」僅以社團形式運作。當時有法律界人士分析指,以社團形式運作,最大「好處」是不用公開賬目,而公司註冊法律規定有限公司每年要找註冊會計師核數,並提交核數師報告,「社團註冊就不用了。」有會計界人士亦指出,「擔保有限公司」每年要提交核數師報告及公司年報,社團則不用;根據稅務條例,無論有限公司、無限公司或社團,都要向稅務局報稅,但「社團就只靠自己申報」。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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