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均向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承認,曾先後以個人身份收受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數筆大額捐款。他們均稱,事前並不曾向其黨友透露事件,而兩黨披露的會議記錄均沒有任何記載。李卓人於調查期間聲稱,工黨很多會議記錄都不夠詳盡,聲言會「汲取今次的教訓」。梁國雄則在研訊時直截了當地稱:「我不會(把捐款)告訴別人的。」
長毛竟稱「我不會告訴別人」
梁國雄於調查時承認,他曾收取一筆50萬元捐款,但聲稱不是以議員身份收受,是黎智英透過他向社民連捐款。在研訊時,梁國雄被工聯會議員陳婉嫻問及有否把捐款人的身份告訴社民連的任何成員,他回答稱:「我不會告訴別人的。」當被追問是否連副主席或財政也不會告知時,梁國雄則顯得很不耐煩,稱:「這是我們內部的安排,我們如何安排,我是不會回答你的,這我已經說了很多遍。總言之,有人知道便可,我剛才已經說了很多遍。」
他又辯稱,倘要保護大額捐款人,「社民連將會盡量保密,這是社民連的安排,我已經說了,如果要保護大額捐款人的名字時,我們的安排是,盡量只讓少數人知道。」
阿人認衰 認記錄不夠詳盡
李卓人同樣承認事前並不曾向其黨友透露捐款事情,而且會議記錄也沒有任何記載,聲稱會議記錄「可能不夠詳盡」,「我自己翻看工黨很多會議記錄,其實也是很不理想的,很多事情的討論也沒有任何......即記錄可能不夠詳盡。」
他並認為,此做法令公眾會有疑慮及質疑,揚言會汲取今次的教訓,「即譬如在記錄方面,做得不夠好,很多時候便會有這種質疑。對這方面,我們是明白的。所以,我覺得在這方面,我們汲取了今次的教訓,當然所有將來收取任何捐款,我們一定會更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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