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得民)被控立法會外垃圾桶縱火案的5名被告在東區法院首次過堂時,包括「熱血公民」首領黃洋達、「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以及「佔中」期間任「學生前線」召集人的鄭錦滿(四眼哥哥)等激進組織成員也到庭聽審。不過,黃洋達等人並無回應記者的提問。
昨日上午9時10分左右,在法庭開庭前約20分鐘,綽號「四眼哥哥」的鄭錦滿率先抵達東區法庭外,他與兩名長期在旺角西洋菜南街「鳩嗚」的中年男女打招呼後,就先後進入法庭,至9時20分,黃台仰也抵達法庭,但他不肯接受記者的詢問就急步進入法院大樓,至9時28分臨開庭前一刻,身穿格仔風褸的黃洋達也抵達法院聽審。不過,只有黃洋達與鄭錦滿進入法庭,而黃台仰則在法院大樓內等候。
東區法院第一庭法官在處理完其他案件後,於11時半左右才開始審理立法會外的縱火案,當5名被告被押進犯人欄後,坐在公眾席第一排的黃洋達與鄭錦滿不時扭頭注視犯人欄。
整個提訊時間約半小時,當法官允許各被告保釋後,黃洋達與鄭錦滿隨即離開法庭,並不停交頭接耳,而黃台仰隨後也自行離開法院大樓。3人在法院外會合後,再與其他人低聲談話。
拒透露與疑犯關係
當記者問他們是否認識被告?以及為何前來聽審?但他們均拒絕回應。直至12時40分左右,黃洋達先行離去,而黃台仰及鄭錦滿稍後也先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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