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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東自縊亡 妻兒「血衣」討公道

2016-01-01
■死者妻子及其子女昨穿上寫有控訴字句的上衣,到殮房認屍。■死者妻子及其子女昨穿上寫有控訴字句的上衣,到殮房認屍。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鄧偉明、杜法祖)「佢係俾人謀財害命,我]要囿藄茪蝴D!如果唔係,仲會謀害其他更多鴾H......」一名印刷廠東主,本周二(上月29日)在香港仔黃竹坑的工場內上吊死亡,其妻與一對子女昨身穿寫有「謀財害命」等紅色字句的上衣,前往西區殮房認屍,向傳媒控訴一間財務公司喪盡天良,誘騙丈夫抵押物業,並巧立名目收取多達150萬元顧問費,終令丈夫走上絕路。

被指遭財務公司「謀財害命」逼死的印刷廠東主吳鎮華(54歲),生前在香港仔業勤街33號至35號金來工業大廈二座經營一間印刷公司。上月29日下午3時許,有送貨工人到上址揭發事主用尼龍繩在消防栓上吊死亡,警員在現場檢獲一封透露有財政問題的遺書,另在其手機留言信箱內發現留有「對唔住大家!我要走喇!拜拜!」等遺言,警方不排除他因陷入財務困擾自殺,案件無可疑。

指中介巧立名目騙走150萬

至昨晨9時許,吳的妻子及一對子女到西環公眾殮房認屍,他們穿上寫有「殺父」、「喪盡天良」等紅色字句的白色上衣,指控一間財務公司「謀財害命」。吳的妻子張女士表示,丈夫生前沒有不良嗜好,事發前一切正常,與女兒仍有講有笑,至事後看過亡夫的遺書,才知丈夫的印刷廠出現經濟問題。她指亡夫在去年10月曾向一間財務公司借貸,其後被轉介另一間物業按揭公司,抵押物業借得150萬元,惟卻被該財務公司以不同名目收取150萬元顧問費,以致一無所有。

「若非迫不得已,不會走上絕路」

「佢遺書寫到明係俾呢間公司呃150萬......」死者妻子語帶哽咽說,丈夫曾於去年11月28日還款3.75萬元,隨後因無力還款,加上不甘被騙才被逼走上絕路。張女士續稱:「如果唔係迫不得已,佢唔會行呢條路,個仔未成年,仲有個女。」她指控財務公司「太喪盡天良」,在明知丈夫有困難仍施「毒手」,係「謀財害命」。她直言現時連水電費、女兒學費亦無法支付,更被人來電催收還款,由於家中仍有丈夫生前被財務公司騙取「顧問費」的文件,她準備就事件報警,並誓言:「我]要囿藄茪蝴D,唔係仲會害更加多人。」 

類似詐騙案亦曾在上月12日發生,一名姓吳(61歲)男子向警方報案,報稱於去年11月9日接獲財務中介公司職員電話,聲稱可提供樓宇按揭貸款服務,吳遂往該公司在尖沙咀廣東道的辦公室辦理手續,並簽訂合約文件將其物業抵押,職員當時稱可給予吳130萬元貸款。惟吳事後遲遲沒收到該筆貸款,遂致電中介公司職員,惜無法聯絡上,他便到該公司辦公室查究,卻發現已人去樓空,吳懷疑受騙及擔心失去業權,於是報警求助。警方暫列作詐騙案,交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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