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國森
香港粵語流行曲壇何去何從?
近日因立法會審議版權條例而引起業內業外關注。良好或至少合理的版權法,可以保障作曲家、填詞家「勞動成果」的權益。我在本欄提過,一首歌曲包含三大元素,即音樂、唱詞和演唱。音樂要有人作曲,然後有人演奏。一般情況下,音樂旋律的版權由作曲家持有;唱詞的版權由填詞家持有;演唱家則沒有版權。如果沒有任何版權保障,樂曲人人可以演奏或以舊曲譜新詞而不付版稅錢給作曲家;別的唱家拿一首流行名曲翻唱,也不必付錢給原有作曲家和填詞家。現時版權法的爭議當中,有所謂「二次創作」,範圍甚廣,過往香港樂壇最常見的舊曲譜新詞,可以算為二次創作。拿國語時代曲、日本流行曲、歐美流行曲來重填粵語唱詞,有超逾半個世紀的實踐。假如過去這些二次創作都付版稅給原作曲家,就能夠讓許多名家生活更寬裕,可以創作更多優美篇章。
今天香港樂壇的萎靡不振,原因很簡單,曲、詞、唱三方面都無法跟上上世紀五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前輩的水準。踏入二十一世紀,有什麼名曲、佳詞?至於演唱,更成笑話,現時流行的唱腔可以用無病呻吟四字來形容,更有甚者,簡直是廣府話俗語講的「死唔斷氣」(久病者臨終時噎氣的模樣)。歌曲難聽,自然是粵語流行曲聽眾日少的主因。
常有人說,誰有朝一日聽不慣當下的流行歌曲,就足以證明此人已經老了。若據此判準,筆者當然是個老人家。偶然聽今天香港「流行樂壇」的粵語歌曲,根本全不理解。第一不理解,是聽不出歌者在唱些什麼歌詞,那是因為許多當紅或新紮的歌手吐字不清,又常見歌詞不靠譜、音轉過度。第二不理解,是縱然電視的音樂節目配了歌詞字幕,那些無病呻吟的新詩句式結構,也是讓人看得不太懂。偶然有歌詞還好懂的,卻不好背誦。流行曲本是詩歌的一支,曲詞難記,總是難以流傳。五十年代到九十年代的經典粵語金曲,都從粵劇粵曲吸取養分,而粵劇粵曲則繼承了傳統格律詩詞的韻律。
上回談及王粵生大師的藝術成就,可以借他的代表作《檳城艷》談談。音樂旋律用AABABA的格式。曲詞用「麻花韻」,一韻到底。第一段唱詞是:「馬來亞春色綠野景致艷雅(韻),椰樹影襯住那海角如畫(韻)。花陰徑風送葉聲夕陽斜掛(韻),你看看那(韻),那艷侶雙雙花下(韻)。」句句入仄聲韻,餘二、四、六段A格仿此。這樣就有柏梁台體的餘韻了。
第三段唱詞是:「情侶們互吐情話(韻),於椰樹下(韻),若兩情心心相印,睹春光芳心更愛他(韻)!」這是B格副歌,一、二、四句用韻。第五段同用此結構。
拿王大師的作品跟今天的「流行曲」比較,高下立判。不論連音樂唱誦,還是單純朗讀歌詞,都因繼承中國傳統詩詞的風致韻味,很容易記憶。新派「填詞人」連平仄都未弄清,怎能寫得出可以傳世的歌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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