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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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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亂世用重典 免港永無寧日


陳南坡 香港南區各界聯會會長

旺角暴亂對香港的法治、穩定造成嚴重傷害,暴徒明目張膽地打砸燒,鐵證如山。近年本港法庭對違法暴力行為判罰過輕,毫無阻嚇作用反而對暴行產生默許、縱容甚至鼓勵的反效果。尊重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亦是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保障。自「佔中」以來,本港的法治根基一次次受到動搖,所有愛護香港、關心香港的有識之士、社會大眾無不憂心忡忡,此次旺角暴亂是香港近半世紀以來最嚴重的破壞法治、影響穩定事件,希望法庭伸張正義,治亂世用重典,依法嚴懲暴徒。尤其要追究組織者、煽動者的刑責,向社會傳遞明確的訊息,絕不能姑息暴力違法,不容香港淪為無法無天之地。

旺角暴亂中暴徒追打警察和記者,對香港法治、聲譽造成難以補救的損害,社會各界群情激憤,對暴行口誅筆伐。香港警隊即使遭禽獸不如的暴徒野蠻攻擊,冒生命危險仍然採取最低限度的武力妥善控制場面,避免出現大規模的流血事件,表現出了高度克制,有理有節的執法態度及表現值得全社會尊敬和肯定。

不容顛倒是非 干擾警方執法

在任何法治社會,攻擊警察的暴行都不能為法律所容忍,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現在暴亂雖然平息,但是對暴徒刑責的追究才剛剛開始,廣大香港市民必須義不容辭支持執法機關將暴徒一一緝拿歸案,盡快依法提出檢控,繩之以法,更要大聲反對「暴亂有理」的歪論,不容有人顛倒是非、將暴力合理化,干擾警方的緝捕、檢控工作,為暴徒開脫罪責。

值得關注的是,警方拘捕的部分犯事者被控以暴動罪。不少法律界人士指出,政府現時僅向被告提出暴動罪檢控,並不足以反映事件的嚴重性,應根據個別被告的情況,加控縱火、傷人及嚴重傷人等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的控罪。更重要的是,法庭應嚴懲當晚使用暴力的人,向公眾發出一個明確的訊息,即香港社會不能容忍直接威脅到法治及社會安寧的暴力行為,否則法律便會變成「無牙老虎」。

不能再「警察捉人、法官放人」

可是,根據過往經驗,法庭輕判暴力違法分子,對「本土激進分子」網開一面,令人擔憂。最明顯的例子,「佔中」後警方起訴了不少組織者和參與者,但法官考慮他們年紀尚輕,大部分犯事者只被判感化令或罰款數百元了事,判刑根本沒有阻嚇作用,讓「本土激進分子」覺得即使犯事,亦不用付上很大的代價,挑戰警方、破壞法治的行為變本加厲,更膽大妄為,此次旺角暴亂的發生與此不無關係。前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1967年在所讀中學校園派發反對殖民主義的傳單,結果因為煽動罪名被判監禁2年,成為少年犯及留有刑事案底,失去升讀大學機會。今天旺角暴亂的暴徒公然用磚頭掟警察、在街頭放火,性質嚴重得多,法庭豈能輕判姑息。當下的法治環境,絕不能再出現警察捉人、法官放人的情況了!

彰顯法治,維護香港長治久安,除了要嚴懲暴徒外,更必須懲處暴亂的鼓吹者、煽動者。可惜,「佔中」也好,此次暴亂也好,那些鼓吹「違法達義」、「以武制暴」的學者、搞手,因為沒有直接參與暴力行動,至今法律對其無可奈何,沒有受到任何懲罰,這些煽動者還不時透過報章、網絡煽風點火,不斷向受眾洗腦,提供理論和行動指導,這些煽動者更危險,對香港法治穩定構成的威脅更大。慶父不死,魯難未已。暴亂的鼓吹者、煽動者一日不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香港永無寧日,絕不能任其逍遙法外,給香港法治安寧埋下更大禍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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