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恩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宣佈,如果立法會本周未能通過《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為了顧全大局,便會「就此作罷」。昨日,蘇錦樑點名批評立法會議員陳志全計劃提出休會待續,阻撓《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審議做法不智,是社會悲哀。
目前的條例草案,已反映過往多年的討論共識,已是平衡、成熟、溫和的方案。專責的法案委員會,各大政黨的代表都有參加,經16個月共24次會議近50小時的討論,去年11月支持恢復二讀辯論,接連4個星期的內務委員會會議備悉,沒有議員反對,但反對派在最後階段怕得罪少數激進網民突然「轉軚」,並提出三項修正建議,否則不讓法案通過。
議員可以辯論政府不接受的建議修正案,更有權力通過或否決,這是立法程序一部分,也是立法會議員的責任。蘇錦樑亦指出,立法會審議有爭議的法案,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但反對派議員因為有爭議就不出席會議,屢屢製造流會,脅迫政府接受三項建議修正案。由少數拉布議員決定法案通過與否,不符合大多數人意願和利益,對尊重程序公義但反對修正的持份者不公平。
可惜,反對派為反而反,罔顧法理和現實環境,癱瘓議會,7次開會有5次流會,75小時的審議時間用了30小時點算人數,拉布逾兩個月,浪費大量公帑,費時失事。
反對派「打茅波」,推翻早已達成的共識,再不斷拉布、流會,阻礙版權條例通過,其行為既兒戲又霸道。這反映他們並不是「泛民主派」,而是「偽民主派」,若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真的被擱置,反對派要負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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