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工聯會早前舉行「全民反暴力·守護香港」大遊行,共有逾千人參加。 資料圖片
-今日香港-
近日香港的社會矛盾抬頭,造成社會撕裂,影響深遠。如2月的旺角暴亂,是嚴重的暴力衝突,傷者逾百人,打擊了事發地區的經濟民生。這種情況值得我們警惕,須找出原因和對症方法,使香港重回正軌。 ■李偉雄
福建中學(小西灣)助理校長
背景
大年初一旺角鬧市爆發暴亂,大批暴徒以小販發牌問題為藉口在旺角搗亂,又拋擲磚頭襲擊警察,追打警員,其間有警員向天開槍示警。部分暴徒更到處縱火,導致旺角交通嚴重癱瘓,事件更造成超過一百人受傷。
警方至今就事件拘捕了七十多人,其中四十多人被起訴暴動罪。
概念鏈接
1. 社會和政治參與
香港的社會和政治運作中,很多事情需要市民大眾共同參與,進行諮詢、檢討和決策,以便有關事宜的處理能夠合乎大眾的期望和福祉。公民可透過不同方式參與公共事務的決策和執行,推動社會、政治的發展。
社會參與和政治參與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彼此關係卻很密切。社會參與是指人們參與各類社會事務或活動,例如投身義工服務、加入志願團體等。政治參與則指公民參與公共決策的程序,利用各種渠道直接或間接向政府或決策者表達訴求,從而影響或改變政策。
2. 法治
「法」指法律,國家訂立不同規條來限制人們的行為,「治」指管治。「法治」的基本涵義便是依照法律來管治國家或地區,使社會得以正常地運作。任何人的行事均須以法律為依歸,法律亦會清晰地界定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保障每個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與此同時,政府的權力也源自法律,其行為受到法律的制約。
模擬試題
資料A:行政長官表示,從參與暴亂被提堂者的背景可以發現,至今被拘捕者中,中學生或大學生不是大多數。被拘捕者中,大部分人是無業,他們以暴力表達政治訴求的政治社會參與形式,並不是社會的縮影,不能夠代表社會大多數。
資料B:中聯辦強調,香港特區政府包括執法機關一定會依法處置有關事態,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責任。香港市民大眾是希望香港穩定和諧、能夠安居樂業的,在「香港不能亂」這一點上有最大的共識。
想一想
(a) 參考資料A及就你所知,試指出香港的兩種政治社會參與的途徑。
(b) 參考資料A及就你所知,旺角暴亂的發生背後有什麼可能的社會因素?
(c) 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你在多大程度上認為政府在處理旺角暴亂事件中實踐了依法處置的法治精神?
參考答案
(a) (任選其二)
公眾諮詢
香港政府制定各項政策前,通常都先透過發佈諮詢文件,蒐集社會上不同人士的意見,稱為公眾諮詢。這是社會政治參與的一種方式,公眾諮詢的目的是讓政府集思廣益,制定更為周全的政策,以充分照顧社會不同階層的利益和需要。
加入政黨
在香港,以參政為宗旨的政治團體,自1990年代起紛紛成立。這些團體中,政黨逐漸成為本港議會政治的主導力量。香港居民可直接或間接參與政黨的活動,最直接是加入政黨,透過提名及競選活動進入議會,向政府表達市民的訴求及爭取談判權。
出席論壇
除了政府的公眾諮詢外,民間團體、大學、學術機構等均會定期或不定期舉行讓公眾參與的論壇或講座,藉此向政府表達意見。
(b)缺乏凝聚力
社會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如果某些團體只顧自己的利益,不理會其他人的死活,社會便會出現分化,這種情況如長期持續的話,社會就會充滿怨氣和戾氣,人們的工作動力與生產力亦會受到情緒所影響而下降,對社會發展百害而無一利。
另一方面,雖然不同的政黨及市民對政治有不同的意見和訴求是可以理解的,但政治紛爭如果愈演愈烈的話,便會對政治氣氛造成影響,嚴重的更會造成政治動盪,令生活素質下降。可見,社會缺乏凝聚力是旺角暴亂的社會因素之一。
誤以為暴力護「公義」
不同人士對社會公義有不同的看法,這成為維持或改善香港居民生活素質的其中一個障礙。某些市民對政府施政不滿,誤以為暴力才能達至「公義」,引發暴亂。
經濟層面
在經濟全球化下,香港的企業受發展中國家低勞動成本的吸引,會把部分工序遷往成本較低的地區,使本地低技術工人隨�茈禶~的遷移而被淘汰。旺角暴亂的被拘捕者中,多數是無業者,他們對社會的不滿,在是次事件中揭露了出來。
(c)政府受法律約束
法治社會中,法律被賦予崇高、神聖的地位,任何人或機構都必須遵守法律。法治原則要求政府與人民共同尊重和遵守法律,以防止政府權力過大而剝削人民的利益。政府在處理被拘捕者的過程都是有法可依,並不能任意而為。
法律具透明度
法律的內容必須公開及具透明度,倘若人們沒有任何途徑得悉法律條文,就與沒有法律無異。其次,法律條文也須清楚易明,讓人們易於確定自己的行為是否犯法。香港的法例條文清晰詳細,市民可清楚知道拘捕者的權責,傳媒及公眾人士也可對司法程序進行監察審訊過程,確保法律能達至公義。
人權保障
一個社會擁有法治,人民的基本權利才能得到保障。法律對人權的保障是維護法治的基石,人權與法治兩者密不可分。在法治社會裡,所有人均享有通過法律和司法機構捍衛個人權益的權利。
特區政府設有不少法律支援服務,以保障市民的司法權益。由於本港的訴訟費用偏高,為了保障市民不因財政問題而影響向司法機關提出法律訴訟及抗辯的機會,政府特設法律援助制度,透過各類法律援助,確保市民的司法權益獲得保障。旺角暴亂中的被拘捕者若有需要亦可申請法律援助,保障個人的權益。
公開審訊
審訊參與旺角暴亂者的過程、結果對外公開亦是法治其中一項重要原則。公開的審訊確保了整個司法過程向公眾披露,嚴格地按照程序進行,並受社會各界監察。除了某些特殊情況外,所有法庭聆訊都會對外公開,傳媒和公眾可以在場旁聽,而審訊的結果及判詞亦會開放予公眾。
有人認為政府官員譴責暴亂事件,可能會干預審訊的結果。然而,香港的行政權由以行政長官、政務司司長為首的行政部門擁有,立法權由立法會擁有,司法權則由以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為首的司法機關所執行。行政、立法、司法權力分佈在3個互不從屬的政府機關內,彼此互相監察,令政府的權力不過度集中在同一機關,避免出現干預或濫權等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