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早前中文學習領域的課程諮詢文件提到「學生在掌握繁體字後,亦應具備認讀簡化字的能力」。有關「認讀簡化字」的內容與2002年的文件幾乎完全一樣,但突然引發爭議,甚至被扭曲及炒作為「取代繁體字」。多位中小學校長都強調,繁簡並非對立,若學生具備認讀簡體字的能力,亦有助他們閱讀及提升書寫速度。
「認讀」非「取代」 識簡利多元
教育局曾多次強調,並沒規範中小學學生學習簡化字,只是「建議」在中學階段可酌量「認讀」簡化字,拓闊閱讀面和知識面及促進溝通,呼籲社會人士不要作出無謂猜測。
獅子會中學校長林日豐認同,文件所指的絕無「取代」繁體字的意思。他指出中學生閱讀不同學科參考資料時,往往會接觸到簡體字,而該校圖書館亦藏有簡體字書籍或刊物,懂得看簡體字有望推動多元化閱讀。
荃灣商會學校校長周劍豪及明愛屯門馬登基金中學校長袁國明均認為,繁簡並非對立,簡體字有其實用價值,若學生具備認讀簡體字的能力,亦有助他們閱讀及提升書寫速度。
指坊間批評已偏離諮詢焦點
即使自言「批評教育局毫不留情、絕不手軟」的退休校長兼教協理事陳國權,早前也特意在網上撰文解構是次繁簡爭議,認為是因「教育局過分輕率因循」而起。他認為,教育局其實已將「學習簡化字」在語文「讀寫聽講」四個範疇上,只局限於「認讀能力」的單一層面之上,並不涉及「書寫能力」,但卻並無進一步詳加解說,從教育專業角度是「不成熟的建議」。
他強調,簡體字有一定的工具性質和意義,在交流和溝通,以及進修、研究和營商方面,任何一個年輕人都不應等閒視之。
明愛專上學院人文及語言學院教授何萬貫則指,學校老師可作專業判斷是否教簡體字,而關於繁簡並行教授的狀況,則需要進行深度的學術研究,「例如是否有干擾?如何干擾?要如何補救?這些都要通過研究才知道。」 ■記者 鄭伊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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