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患唐氏綜合症的5歲智障男童3年前在家中猝死,其後驗出體內含達致命濃度冰毒。死因庭昨日裁定男童以口服方式誤服冰毒的結晶體,屬死於不幸,死因裁判官建議社會福利署修訂處理虐兒個案的指引,但凡決定將兒童交由父母照顧時,應一併考慮對方是否吸毒者或濫藥者,在指引中加入其吸食方法、是否在家中吸食及存放毒品的地方,避免讓兒童接觸誤服。社署回應稱,會仔細考慮裁判官建議。
官倡虐兒指引考慮毒品因素
案中姓楊智障男童於2013年3月23日,在粉嶺華心h寓所飲奶時嘔吐昏迷,送院後不治。驗屍報告指他死於冰毒和腸胃炎。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昨日裁決後建議社署署長,在其《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的危機因素評估中,加入上述考慮因素,並冀今次研訊能引起社會大眾關注毒品帶來的禍害,因毒品不單影響吸毒者,亦可以對吸毒者家人造成極大傷害,即使這並非吸毒者刻意造成。
死因庭參考過專家證人意見後,相信親人將冰毒溶入男童飲用的奶中可能性較低,否則男童血液內應該有更高濃度的冰毒。加上男童有把物件放入口的習慣,傾向相信男童是在房間內拾到一粒藥丸般大小的冰毒結晶體,誤服後死亡。
庭上證供披露男童於死前數月身體不斷出現傷痕,社工曾就此召開跨部門會議商討其個案,席間裁定男童母親黃佩蓮及其同居男友顏天雄疏忽照顧。但基於男童需要上學及冀讓他與家人同住,決定先將男童交回母親照顧,待申請特殊院舍宿位,社工當時認為男童母親有能力照顧兒子,惟男童未等到編配宿位便離世。
死因裁判官指,同意跨部門會議的與會者的出發點良好,亦尊重該決定,但不足之處在於沒有考慮到男童照顧者吸毒的方式及地點,他同意吸毒者不一定沒有能力照顧兒童,但吸毒者有機會神志不清、做出無法解釋的行為;加上香港地方狹窄,若不小心掉下毒品或將毒品遺漏,家中兒童便有機會接觸毒品。
社會福利署回應稱,稍後檢討《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時,會研究如何加強相關內容,並會先在內部會議及培訓活動時,提醒前線專業人員有關裁判官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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