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聲稱自己沒有精神病、只患有強迫症的無業漢,去年9月因涉在將軍澳鴨仔山襲擊一名路人,及分別在將軍澳醫院及警署內連環襲擊7名警員而被控。案件昨經審訊後,裁判官吳重儀因相信被告當時精神狀態可能不正常,故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但還柙被告至本月31日,待索兩份精神科報告,以決定被告須否接受醫院令。
36被告梁偉江昨放棄聘用當值律師,更多番打斷吳官發言。他對吳官指「香港你大晒嘛」,又稱「法官大人我同你一樣」,吳官回應「我同你唔一樣」。
梁多次稱自己沒有襲擊任何人,稱自己「熱愛和平」、「我無精神病」。當所有證人作供完畢後,梁向裁判官表示「你將我打靶啦,葬我去和合石啦」,裁判官指「我幫你記錄在案」。
已退休的途人李國強(57歲)昨供稱,去年9月4日在鴨仔山晨運時遇到被告,被告一直跟茈L,因互望問題起爭執,被告其後起腳踢他的肚,再推跌他,更用手抓傷他的面部,令他面部流血。
被告昨否認有打人,稱「佢有傷唔代表關我事」。
警員梁健和指被告在將軍澳醫院急症室的警崗內,向他吐口水及起腳踢。警員陳文浩、馬駿業及孫錫聯,均指被告當日在將軍澳警署報案室拒絕套取指模,不斷反抗並打傷他們,被告更用頭撞牆。
被告昨則表示被警員圍毆,更指警員孫錫聯曾稱:「我地唔係軍裝,無編號,你認我唔到。打你咪打你囉!」翌日,警員陳耀雄、吳嘉豪及呂梅瑋再因被告情緒激動,分別被被告抓傷、踢傷及吐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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