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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布魯克林》劇照
--由托賓小說《布魯克林》想到的
最近上映的電影中,有不少改編自當代歐美作家的中長篇小說,比如記錄變性人遭遇的《丹麥女孩》,關乎同性情愛的《卡露的情人》,以及講述異鄉故事的《布魯克林》。■文:李夢
「回」家
電影《布魯克林》以愛爾蘭小說家托賓(Colm Toibin)的同名小說為藍本。上世紀五十年代初,一位名叫Eilis的愛爾蘭姑娘,從故鄉小鎮恩尼斯科西前往紐約謀生。在眾多愛爾蘭移民聚集的布魯克林區,她經歷初到時的尷尬與隔閡,忽如其來的愛情,以及姐姐的猝然離世,從懵懂單純的少女長成隱忍堅強的人妻。箇中辛酸苦楚,有過異鄉漂泊經歷的讀者,或許都能感同身受。
結尾處,Eilis因親人過世,回到小鎮。繁華都市的生活對於閉塞的愛爾蘭小鎮居民而言,無疑是奇幻的存在,而彼處生活的經歷也使得Eilis成為鎮上備受矚目的存在,更為她帶來一段意料之外的感情。去或者留,不再單單因為一份餬口維生的工作,還壓上了親情與愛情的砝碼。最終,出於自願或非自願的種種原由,Eilis坐上了返回美國的輪船。值得一提的是,小說中Eilis與母親告別的時候說:「我要回到紐約去」。「回到」這詞頗堪尋味,可見主人公已然將彼處認作了故鄉。
《紐約時報》書評作者Alex Witchel在一篇文章中提到:托賓小說中一個非常醒目的主題,是對於「家」的渴望。此處的家的概念,或許與地理意義上的故鄉並不重疊,它指的是一種予人心安的狀態,一種情感上的維繫及強調。《黑水燈塔船》中的三代人因為弟弟的一場急病,被迫聚集在外婆的老房子裡;《諾拉.韋伯斯特》中,女主人公因丈夫忽然離世,被迫肩負起一人撫養四個子女的艱難任務;而在《布魯克林》中,Eilis經歷「離鄉─歸鄉─再離鄉」的種種波折,依附母體的臍帶被剪斷。她被拋入陌生地,不得不獨自面對生活。漸漸,陌生變成了熟悉,熟悉的反倒變得遙遠而模糊。
清冷色調
可以說,「被迫」是托賓小說敘事中繞不開的關鍵詞之一。在《布魯克林》中,Eilis做出關乎命運的抉擇時,幾乎都是處在被催促的狀態下:姐姐勸她離鄉,布魯克林的愛爾蘭神父勸她盡快融入生活,意大利籍男友托尼勸她結婚,回鄉後遇見的年輕紳士勸她不要離開。看畢小說,也許我們會覺得Eilis懦弱,然而我想,托賓之所以為書中主角設定瞻前顧後不果決的性格,在很大程度上是出於方便敘事及鋪排情緒的考慮。試想,如若主人公足夠堅毅且成熟,又怎能凸顯那橫亘在去與留之間的巨大掙扎呢?
小說在Eilis孤身一人回程的路上結束,留給讀者懷想與揣測的空間。然而,電影改編時,卻在結尾處加上了「有情人終成眷屬」的煽情戲碼。這樣的做法,或許為照顧樂於見到大團圓結局的觀眾的喜好,卻並沒有恰當傳達出──甚至在相當程度上扭曲了──托賓在原著中盡力呈現的清冷氛圍。
書中文字的色調,與愛爾蘭的海與荒山一樣,有些冷,有些沉悶。與他極為欣賞的作家海明威相仿,托賓在寫作時偏愛使用短而有力的句子,語法簡潔,表意直率。他講故事的語氣或許會因此顯得平淡,甚至有些硬。沒錯,當作者吝於使用任何多餘的形容詞的時候,他筆下的文字或許很難呈現出豐沛飽滿的樣貌。不過,這樣的書寫,與愛爾蘭那片土地的氣質,以及移民小說這一偏苦澀偏愁悶的文學體例對照來看,倒是並無違和感。
模糊的愛爾蘭小鎮
托賓頗為擅長心理描寫,卻無意長篇大論,而是將主人公大段的內心獨白打散,塞入日常生活的縫隙:去海灘的周末,百貨公司櫃枱前的工作日,以及一眾租客七嘴八舌的餐桌前。作者對於主人公性格的摹寫,以及對於故事節奏的拿捏,正是藉由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慢慢拼貼堆疊起來。其中,Eilis寫家信的細節,給我的印象尤其深刻。在那個電子通訊尚不發達的年代,家信,是他鄉漂泊者與故鄉的唯一關聯。
書中,Eilis每一封家信都寫得異常糾葛:當身在布魯克林的她,對遠在愛爾蘭的家人描述紐約生活與意大利籍男友時,她不知如何開口;當回到故鄉的她,對遠在美國的男友講述自己內心的掙扎與憂慮時,她也不知道如何開口。Eilis是如此害怕被人看低,以至於她必須一次次地藉助書信完成自證與自辯(self justification),以消除移民身份的尷尬印痕。
然而,作者試圖呈現的,遠不止是Eilis試圖建構美國人身份的過程。在主人公關於何處是故鄉的追問中,托賓更真實也更具野心的目的,在於將這故事從單純的地緣意義的探問,拖入形而上的語境中。書中的愛爾蘭小鎮其實極富象徵意味,像蘇童小說中的香椿樹街,或是莫言的高密東北鄉,看似實在,卻又極其模糊。當我們將Eilis出生的那個小鎮視作一個虛化的、意念上的存在,我們終會發覺,原來我們注定無法拼貼出故鄉的完整圖景,注定在不停往返恩尼斯科西與布魯克林的路上,過完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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