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立法會去年12月就版權條例修訂案恢復二讀,但因人數不足流會,同日傍晚立法會外的垃圾桶發生爆炸,警方事後拘捕5名涉案青年,控以串謀縱火罪。案件昨再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時,控辯雙方同意押後至5月25日再訊,以等待進一步法律指示,其間各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5名被告依次為IVE學生陳祖澤(18歲)、無業青年葉卓賢(19歲)、繪圖師林國倫(24歲)、培正專業書院學生周樂軒(19歲)及有「佔中輔警」之稱的候任樹仁大學學生會會長楊逸朗(22歲)。控罪指出,5人在2015年12月9日於立會綜合大樓外的示威區,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立法會的垃圾桶。
兩同黨圖劃清界線 稱不知情
據早前報道指,激進「本土」派分子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流會後當晚,涉嫌將改裝壓縮氣體罐投擲進立會示威區內一個垃圾桶,引發爆炸並有火警。
警方深入調查後,以「串謀縱火」罪落案起訴5名被告,5人早前保釋期間,警方曾調查各被告的電話記錄、指紋、DNA校對及衣物是否留有灰燼。
控方早前庭上透露,閉路電視已清晰拍下未有戴上口罩的首被告陳祖澤,由港鐵金鐘站步行至立法會,途經海富中心時更用個人八達通購買咖啡;而案發現場的閉路電視拍下放火者的衣着與陳吻合。
葉卓賢在警誡下承認負責在陳縱火時「睇水」,他及後更協助警方作案情重組。林國倫在警誡下則稱,由第5被告楊逸朗指使他買報紙及酒精,並在立法會大樓的洗手間會合交收,但他不知對方會用作縱火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