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楊佩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形容,美食車先導計劃「幾有創意同挑戰性」,而申請書亦詳細列明須知條款,包括各營運者每月須向場地繳付服務費,由9,200元至22,000元不等,並要考慮清潔排污、廚房設計及保險等問題,對初創企業來說或是新挑戰。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流動雪糕車每年保費約一萬元,而美食車因應泊車地點及營運者的不同需求,收費會有所分別,但認為保單的覆蓋範圍及風險會較雪糕車大,建議營運者尋找專業人士協助。
美食車邀請文件附件仔細列明須知條款,如美食車被列為特別用途車輛,車身種類則定為「流動食物處理車」,其構造須符合《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三百七十四A章)的規定。駕駛美食車的人士須持有特別用途車輛的正式駕駛執照,車輛任何改動亦須即時通知運輸署。 美食車佔用的面積不可超過2.5米乘7.5米,須配備一具4.5公斤裝二氧化碳滅火筒和一張1.44平方米的滅火氈。
至於在食物安全及衛生要求方面,除了必須的食物製造廠牌照外,營運者須要取得有關政府部門要求的相關證明書,如消防處簽發的消防證書、所有氣體配件/用具的合格證明書及完工證明書,以及固定電力裝置的完工證明書等。營運者亦要接受有關食物安全和衛生的培訓,或可參加由食物環境衛生署舉辦的衛生督導員訓練課程。
文件亦有提及美食車電力裝置的要求,如所有物料及工藝需遵照由機電工程署所發出的《電力(線路)規例工作守則》。工程需遵照《電力條例》(第四百零六章)《電力(線路)規例,1990》;發電機的排放需符合《空氣污染管制(煙霧)規例》的黑煙排放規定等。
保單以特殊車種作定位
羅少雄指,有關保單會以特殊車種作為定位,因應場地管理者、政府及營運者的不同需求,度身訂造合適的第三者責任保險,直言市面上亦有類似保險,營運者要購買不成問題。但由於美食車要停泊不同地方,故營運者需仔細考慮擔保的範圍,如公司會否承擔部分責任,抑或全由保險承包等,建議營運者尋找專業人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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