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次《香港教資會資助高等教育院校的管治》報告檢討的是管治架構,但亦不時提到問責制度,除了校內的問責,讓大學領導層知悉各部門的運作是否理想之外,亦講求院校之於公眾的責任。
近年院校成為高學歷不法分子的「庇護所」,「佔中」三丑就有二人身處大學,並以「學術自由」的名義去對違法行為進行討論、呼籲甚至煽動。教資會的報告就於「佔領」行動翌年進行諮詢,與院校人士會面,報告中提到︰「大家均同意,對現行管治安排進行嚴格的自我檢討,可加強公眾對教資會資助院校的信心......觀乎香港最近的政治事件,進行切合時務及可推行的檢討會廣受支持。」
上述文字正正反映了大學界的「公眾問責」,其重中之重就在於妥善規管院校秩序,避免讓院校成為「犯罪天堂」。
不過,在政客多次高呼香港「院校自主」、「學術自由」受到「威脅」的情況下,提到「公眾問責」這敏感議題,教資會的報告只一再強調「重要」二字,結論如何則似乎等待香港社會自行商討。本報記者這次走出第一步,去指出問題,至於能否修正,還須社會、院校的共同努力。 ■記者 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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