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數:1,003人,其中955人在「佔領」時被捕,48人之後被捕。
經司法程序處理:216人,佔被捕人數21.5%,其中182人已完成司法程序。
須承擔法律後果:116人,佔已完成司法程序人數63.7%。
被定罪:74人,佔須承擔法律後果人數63.8%,佔被捕人數7.4%。
須簽保守行為:42人。
註:數據截至1月31日 資料來源:保安局及本報資料室
整理:記者 陳庭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