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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與世界:政府應設部門 專職推普通話

2016-06-07

普通話是中華民族的共通語言, 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中國的特別行政區,也應學習普通話,消除與各地華人的語言隔膜,促進中華民族的團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香港實行「一國兩制」,在以一國為前提下,特區政府也應配合相關規定,大力推廣普通話。

香港回歸19年以來,普通話的推廣工作沒有得到政府應有的重視:普通話雖然是小學和初中的獨立科目,每周卻只有一至兩個教節,學習效果並不理想;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只作為目標,沒有制定落實的時間表;公務員入職沒有普通話水平的要求;社會缺少聽、說普通話的語境;政府沒有專責部門推廣普通話。

宜制定政策 訂普及目標

語言推廣需要政府制定政策,大力推動才可以取得成功。台灣於1947年推行國語運動,從公務員做起,從學校教育做起,從大眾廣播做起,到了70年代,國語已全面普及。新加坡政府於1979年開始推行華語運動,規定電台、電視台必須用華語廣播,並實施「英語+母語」的雙語教育政策,對華人來說,就是必須同時學習英語和華語,而不是英語和方言。 經過30年的努力,新一代新加坡華人,都能說流利的英語和華語。新加坡政府推行華語的經驗,值得香港特區政府參考。

學好普通話是港人國民身份認同的重要一環,要注意的是,普通話學習與廣東話應用並沒衝突,更不代表要「消滅」廣東話。香港宜制定政策,大力推廣普通話,期望能在20至30年內達到全面普及;為執行有關政策,特區政府應設立「推廣普通話辦公室」或「推廣普通話委員會」專責其事。■麥淦渠 中國語文學會統籌

簡介:香港中國語文學會創辦於1979年,宗旨是通過研究、出版、教學、交流、合作等方式促進中國語文工作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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