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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全民退保」的建議

2016-06-16

文滿林 香港華人革新協會副會長

特區政府推出之「全民退休保障計劃」諮詢將於本月21日結束。目前政府共收到900多份意見書。綜合來說,社會普遍認同和支持香港要有一個完善的「全民退休保障計劃」,關鍵是如何實施,如何「籌款」,以及該採哪種「退保」方式較為合理、公平、公正,以及可持續性。

先前,負責「退保」諮詢的林鄭月娥司長提出的兩個方案,一是「不論貧富」方案,一是「有經濟需要」方案,引來不少爭議。

經過近6個月的諮詢期,舉辦百多場不同形式的論壇活動,相信政府會對「退保計劃」有不同的改變和修訂,只要政府有心落實推行「退保計劃」,其實兩個方案只要認真作出修改,都會獲得社會大眾認同和接受。

值得一提的是,日前民建聯和工聯會都向政府提交「全民退保計劃」的意見書,提出不同的「退保」建議。

筆者認為,民建聯提出的「退保」三級制,似乎有點複雜,分得太細。而且領取的「退保金」有差距,有種分化社會的效果。以第一級為例,凡65歲長者毋須經過資產審查就可領取相等於現時生果金金額,即1,200多元,這種與生果金一模一樣的「退保金」,所起的作用不大,也缺少吸引,失去「全民退保計劃」的原意和作用。至於第二級,指的是資產不多於80萬元的長者,可取得較第一級更高金額。似乎有點模糊不清之感。所謂高於第一級金額,究竟是多少?沒有說清。至於第三級,說要參考長者生活津貼資產限額,資產者是30萬元至80萬元,長者可領取另一金額。究竟是什麼金額?會不會多於3,200多元,抑或是2,200多元?令人感到十分複雜。而且在行政方面看來也非易事,如何審查,如果評定核實,隨時引起不少爭議。

至於工聯會提交的「退保保障綜合方案」建議則較簡單直接。工聯會建議成立一個由政府、僱主和僱員三方共同承擔的「社會保險」,讓65歲以上長者每月領取3,500元。所謂三方供款,這與筆者早年在報刊發表過的一篇「退保計劃」的建議大致一樣。不同的是,工聯會提出在強積金作出一定比例的供款承擔而已。個人以為,工聯會「退保綜合方案」值得政府和大眾考慮。在「全民退保」的財政來源方面,三方供款和動用土地基金的一部分儲備,相信有效減輕政府壓力,也減少來自工商界的反對。比之政府提出的「兩個方案」更為可取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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