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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擬修例 非法入境罪刑期增至14年

2016-06-28
■黎棟國接受媒體採訪。記者何花  攝■黎棟國接受媒體採訪。記者何花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花 深圳報道)粵港兩地聯手打擊偷渡成效顯著,香港特區政府擬從修訂法律和增加執法人手兩方面鞏固成果。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在會後接受媒體採訪表示,特區政府擬修訂非法入境條例,將非法入境罪刑罰增加至監禁14年,同時增加入境處和保安局的公務人員,以保本港安全。

黎棟國指出,為更有效打擊非法入境和逾期居留問題,香港特區政府會從入境前管制、審核程式、羈留、執法及遣送等四個範疇,全面檢討有關策略。特區政府一直嚴厲打擊非法入境,為保本港治安穩定,特區政府擬修改非法入境條例,將非法入境罪刑期增加至14年。他舉例,本港法院剛剛判決一起非法入境案例,該案例為一名中國籍男子因非法入境罪被判40個月監禁,這一案例即為修改非法入境條例提供了法律依據。

黎棟國強調,特區政府現正全方位處理有關問題,包括將對個別國家實施入境前登記、就收緊免遣返聲請審核程序的立法工作做好準備,同時嚴厲打擊非法工作及加快遣送程序等。

計劃添加入境處保安局人手

黎棟國並表示,特區政府計劃增加入境處、保安局及上訴委員會的人手。3個部門增加了80個工作人員職位。此外,立法會剛剛審議通過,入境處和保安局各增加了一個首長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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