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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旺暴藏摺刀 港大生表證成立

2016-09-23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18歲香港大學男生吳卓琱策~2月在旺角暴亂現場附近,被警員搜出攜有萬用刀、萬用鉗及摺刀,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吳否認控罪,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被告庭上解釋,因3年前其七叔威嚇家人,指「會接齯p朋友放學」,故習慣隨身攜帶萬用刀傍身。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辯稱憂七叔威嚇 隨身帶刀

被告吳卓畬x上自辯稱,2012年12月家人曾受其七叔威嚇,被告擔心七叔會危及他的個人安全,故隨身攜帶萬用刀,遇上危險或威嚇時可保護自己,也可及時逃走。

吳同時解釋,他是香港大學學生會歷史學系系會主席,該學會原訂計劃在本年4月出版關於示威、騷亂和暴動的期刊,故專誠到場拍攝前一晚旺角騷亂事件中被掘起的磚塊、被火燒的痕跡等作參考材料。

控方證人李姓警員昨出庭作供稱,案發當日因看見被告褲袋有硬物,故上前搜查。證人承認從被告身上搜獲萬用刀等武器時,全部武器均在摺合的狀態,刀鋒並非外露。被告被截查時辯稱,因幾年前曾被其七叔恐嚇,故隨身攜帶該3項工具。

控辯雙方對警誡供詞的自願性沒有爭議。控方指,被告今年2月9日,於旺角彌敦道上海商業銀行外一處公眾地方,無合理辯解下攜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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