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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推限價令 房價不能漲逾10%

2016-09-30

香港文匯報訊 內地樓價不斷攀升,多個地方政府紛紛推出相關政策進行調控,福州市近日更出台了「限價令」,規定商品房實際銷售價格原則上不得高於備案價格,同一項目下一批次備案預售價格原則上不得高於上一批次同類型房屋銷售價格的10%。

同批次房源須一次性公示售價

福州市政府辦公廳本周三發佈《福州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分別從增加住宅用地供應力度、控制房價增長、加強市場監管等七方面入手進行調控。在商品房價格管理方面,福州市政府要求同一批次房源應一次性全部公示銷售價格,同時明確規定同類型房屋的售價,下一批次的漲幅不得超過上一次的10%。

《通知》又規定,開發企業商品房銷售價格要按規定報備價格主管部門,按照「一房一價」和明碼標價的原則公示商品房銷售價格。同一批次房源應當在批准商品房預售許可後15天內一次性全部公示銷售價格,並公開對外銷售。如果開發企業未按規定報備或未及時公示商品房銷售價格,房屋登記部門將暫停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

另外,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網站稱,北京市昨推5幅住宅用地,共涉及土地面積約34.9公頃,規劃建築規模約71.1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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