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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2047年後基本法仍有效

2016-10-05
■袁國強 資料圖片■袁國強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一國兩制」至今已貫徹實行了19年,但過程中仍不斷受到反對派衝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認為,政治考量等因素不能亦不應凌駕香港基本法或其他法律,否則有違法治精神,故倘出現違反香港基本法的行為,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採取最合適的行動維護香港基本法。他強調,從法律角度而言,香港基本法沒有期限,2047年後仍持續具有其法律效力。

維持「一國兩制」最符港利益

袁國強在接受《紫荊》雜誌訪問時表示,香港回歸祖國至今19年證實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對香港最有利的安排。過去近20年,香港在「一國兩制」的政策方針下整體保持其獨特優勢,包括作為兩岸四地中唯一實行普通法制度的地方,故維持「一國兩制」最符合香港和國家整體利益,國家可同時享有兩個不同法律制度的優勢,能夠善用其協同效應進一步推動發展。

被問及有激進反對派近年以「2047年香港大限」來大造文章,袁國強認為,從法律角度而言,只有第五條(即「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提及「五十年不變」,此時限條款並沒有出現於其他條文,因此香港基本法在2047年6月30日後仍具法律效力。

袁國強又指,倘要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原則,當然不單涉及法律考慮,但政治考量等因素不能亦不應凌駕香港基本法或其他法律,否則有違法治精神。

因此,律政司的其中一個重要職責,就是為特區政府提出的政策或法案提供法律意見,務求確保符合香港基本法及其他適用法律。

他強調,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維護及執行香港基本法,故倘出現違反香港基本法的行為,特區政府有責任採取最合適的行動。同時,特區政府也十分重視香港基本法的推廣,希望透過不同的活動,令更多香港人認識香港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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