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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需政治體制「三權分立」

2016-10-2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姚嘉華)特區政府日前入稟法庭,對「青年新政」游蕙禎和梁頌恆獲准再次宣誓一事申請司法覆核,並獲法院受理。不過,反對派卻聲稱行為是破壞「三權分立」。范徐麗泰表示,香港基本法已很清楚說明,法院一直都是擁有獨立司法權,是不會受行政、立法任何一方干預,故不明白反對派為何會有此說法。

吳邦國早表明:不搞「三權分立」

范徐麗泰表示,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曾在全國兩會上發表講話明確指出,香港是不搞「三權分立」的。行政、立法一直互相制衡、互相配合,本來便是很難分開的,但強調行政機關及立法機關,均不能代替對方做事,「舉例來說,立法機關的財委會是通過行政機關的首長級編制,但首長的招聘是不能過問的,這說明了權力是分得很清楚的。」

至於司法獨立的問題,她認為,香港基本法已很清楚說明獨立司法權,是不會受行政、立法任何一方干預,並嚴格按照法律作出裁決,「我不明白反對派的定義是什麼,但法院是不需要政治體制『三權分立』,(香港)基本法已經保障了其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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