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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物收費顧問報告 市民撐減垃圾桶

2016-11-1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由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主持的公共空間回收及垃圾收集設施改造督導委員會,日前舉行第三次會議,檢視公共空間回收及垃圾收集設施的分佈與設計。督導委員會早前委託顧問進行研究,以檢視公共空間回收桶及垃圾桶的數目及分佈。顧問完成相關研究後,在當天會議上匯報主要研究結果及就上述設施的分佈提出建議。

其中一項研究結果顯示,市民普遍要求增加公共空間的回收桶數目,並支持減少垃圾桶的數目,以配合日後實施都巿固體廢物收費計劃。

廢物分類計劃涵蓋八成人口

顧問認為,政府已透過「廢物源頭分類計劃」推動於家居及辦公地方進行回收,計劃現已涵蓋全港80%人口。雖然經公共空間回收桶所收集的回收物少於全港總回收量的1%,但應在日後增加其數目,為行人及現時「廢物源頭分類計劃」尚未覆蓋的市民提供更佳的回收支援,垃圾桶的數目有下調空間。

根據研究結果及參考國際經驗,顧問就公共空間的回收桶及垃圾桶的未來規劃提出一些一般性的指標,建議應用指標來增加回收桶的數目及減少垃圾桶的數目。顧問亦建議相關改動應分階段進行,並在參考公眾意見及反應後不時作出檢討及修訂。

倡設特定物料回收桶

除一般性規劃指標外,顧問同時建議政府應於合適位置增設回收特定物料的回收桶(例如廢紙),以促進資源回收。相關設施亦應放置於策略性位置,如十字路口及場地出入口等,讓市民更能掌握回收桶擺放的位置,從而增加其使用率。

除回收桶及垃圾桶的數目與分佈外,顧問研究亦就該些設施的未來設計提出一些參數,與回收桶的大小、類別及配置應採用靈活設計,以物盡其用。此外,回收桶的投入口亦應根據回收物料類別作相應設計,以減少市民誤放回收物;而垃圾桶的投入口設計,則應防止市民棄置家居及行業廢物。

黃錦星於會上表示,顧問研究對回收桶及垃圾桶的未來規劃提供了有用的指引,但指引只屬一般性指標,相關設施的實際設置需考慮不同地點的特性(例如旅遊景點)、場地限制及其他運作上的因素等,同時亦需顧及保持環境衛生的因素。

他表示,有關部門會進一步考慮顧問的建議,再向督導委員會匯報回收桶及垃圾桶應如何作出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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