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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丑宣誓違法表現

2016-12-08

劉小麗

■宣誓前表示要「共同開創民主自決之路,推倒高牆,自決自強」。

■每隔約6秒讀一字,用了約13分鐘才完成誓詞,顯示她對宣誓的態度並非認真、誠懇或莊重。而其宣誓方法,也令整個宣誓變得不連貫和難以理解,有關行為亦是故意的,而她自己亦承認,斷開來讀是為了令宣誓變得無意義,言行蔑視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的規定。

■其後在facebook上發表題為《劉小麗︰慢讀是要彰顯誓詞的虛妄》,「我所讀的,是九十多個沒有串連的獨立字句,毫無連貫性及意義可言」。該文章還以菜檔老闆為例,講叫出「當權者授意的口號」,並非真心相信,只是怕「招惹麻煩」,又說「只要假扮同意,或至少保持沉默,就可以在體制中生活」,並認為香港基本法「非法」等等。

■劉小麗對媒體解釋時亦說︰「如果每個字都相隔6秒,你點可以覺得佢係一句句子薨O?可能係九十幾篇文章薄I」

姚松炎

■在今年10月12日的立法會首次會議中,先後將「定當守護香港制度公義,爭取真普選,為香港可持續發展服務」加入誓詞中間和最後。入稟狀指,姚松炎的行為是將加插字句變成誓詞的一部分,故並無真誠、莊重地宣誓,亦未能準確、完整和莊重定讀出法定誓詞,其行為亦是故意的,言行蔑視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的規定。

羅冠聰

■宣誓前表示︰「今日呢個神聖嚜鬖﹛A已經淪為政權鴾u具,強行令民意代表屈服魒謍蛈P埋極權之下。......but you will never imprison my mind(但你不能囚禁我的心神)。我今日要完成必要齔{序,但唔代表我會屈服鷊汀v之下。」有關言論顯示羅冠聰的宣誓只是「走程序」,認為立法會宣誓為政權的「政治工具」,反映他並非真誠宣誓,亦非真心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讀到「國」字時變調成疑問語氣,反映他並不真誠去宣誓。

■讀完誓詞後高呼︰「權力歸於人民,暴政必亡,民主自決,抗爭到底。」口號反映他主張「自治」,即「獨立」,這和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又或者「一國兩制」都是對立的,亦顯示出他鄙視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香港的主權國,以及「一國兩制」原則。

■在宣誓當日前後的媒體報道,羅冠聰都表示自己只是「走程序」,並非堅守誓詞的真正意思。

梁國雄

■宣誓當日身穿「公民抗命」上衣,並打開一把寫了很多字的黃傘,其中的字句包括「結束一黨專政」。有關行為將宣誓儀式變成展示和表述其政治綱領和信念,與真誠、莊重宣誓對立,令人覺得他只是「走程序」。

■宣誓前後大叫口號,內容包括「人民自主自決!無須中共批准!」口號反映他並不真心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在宣誓之前,梁國雄說︰「聽住各位,係好莊嚴(謘^。」但考慮其行為和態度,梁國雄其實是在嘲笑和質疑宣誓的莊嚴性,反映他不是真誠、莊重宣誓。

■宣誓時在「中華人民」和「共和國」之間停頓,以及在「香港」和「特別行政區」間停頓,反映他不真誠、莊重宣誓,亦不會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資料來源︰入稟狀內容 整理︰記者 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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