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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津撤離港限制 陸頌雄促降工時

2016-12-0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特區政府前日宣佈取消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中,家庭成員半年申領期內不能離港超過30天的條款。有立法會議員昨日在電台節目上表示,對取消離港限制表示歡迎,但認為政府仍需降低申請門檻,如放寬工時限制、合併計算家庭成員工時等,讓更多基層市民受惠。

讚政府從善如流 盼降申請門檻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認為,他曾接觸的個案中,10%至20%因離港限制未能申請,歡迎政府調整政策,又指政府在非檢討期快速回應訴求是突破,認為特區政府從善如流。

不過,他認為低津計劃申請門檻仍然過高,如非單親家庭成員每月工作192小時才可獲全額津貼,以每星期工作5天、共44小時計算,每月工作不足190小時,因此建議全額津貼門檻下降至每月180小時。

出席同一個節目的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邵家臻表示,低津計劃執行上有不少問題,如申請手續繁複、工時要求高等,形容低津猶如「經常漏水的救生衣」,取消離港限制只是填補了一個洞,「但還有好多洞未填。」他舉例指,基層市民工作零散化,只計算一名家庭成員工時未必能夠達到申請門檻,建議政府改為計算整個家庭各成員合共工作時數。

他又說,若家庭成員中有長期病患者,應降低其工時限制,方便申請者照顧家人。

低津計劃今年5月推出,截至今年11月中旬,共接獲3.7萬宗申請,其中逾2.7萬宗個案獲批,有2,945宗申請未獲批,當中257宗申請因為不符合離港條件限制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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